通讯员 陈新禹
2022年4月,经地产中介公司介绍,张大姐将自家位于净月区某小区的房屋出租给老李,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租金年付。租期届满后,尽管张大姐多次催告要求收回房屋,但老李仍继续使用房屋,迟迟不肯搬离,且拖欠租房费用。
无奈之下,张大姐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老李限期返还承租房屋,并支付所欠房屋租金、水电费等。判决生效后,老李仍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张大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张大姐申请强制执行后,净月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房屋所在地张贴迁出公告,并与老李沟通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希望能够以柔性执法挽回申请执行人利益。但老李态度恶劣,不愿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迁出公告张贴了几次,都被撕掉了。
经研究,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来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团队充分做好案情研讨、风险预估、行动部署,制定了详细的腾退方案,于7月25日在法警队的保障支持下对老李租赁的房屋进行强制迁出。
法官干警首先对对房屋周边情况全面摸排,并与老李说明相关情况,此时老李故技重施,开始故意进行拖延,不配合执行工作。随着法官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对房屋的每个角落进行仔细检查,对房屋内的物品依法搬迁,全程录音录像,整个执行过程安全、合法、规范、有序。
经过6小时的搬迁,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全部妥善保管后,净月法院最终成功将房屋清退并交还给了张大姐。迫于法院强制执行威慑,老李在房屋被腾空后,最终承认了错误,认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筹款支付了房屋占有使用费,案件顺利执结。
初审:刘岩复审:韩蕊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