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7军派出重兵,把通往长春的各哨卡把守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而吉林省政府流亡到长春的公务人员及长春市政府、长春县政府及周边几个县的流亡政府公务人员,总计数千人,也很快便集结了起来。按照尚传道的指令,他们在得到吉林省政府留下来的几个高官暗示后,早已把拨付给第60军和吉林保安旅及警察总队的购粮款给掌控在手了,从现在起,他们便开始抢购了。他们更知道,只有通过抢购,才能解决他们自己的吃饭问题,才能解决他们自己的吃饱饭、吃好饭、吃美饭,才能解决发家致富问题。于是,一场风起云涌的购粮运动,便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浩浩荡荡地开始了。
在这里,我们就不得不说一下国民党政府内战时期的粮食征购的大致政策了,虽说不是历史专业解读,但总是能给大伙一个大致印象的。
在国民党政府的田赋制度中,有“三征” 之说,即:田赋征实、粮食征购、粮食征借等。大抵情况是:1、田赋征实是征收的“皇粮”、“公粮”,不给钱;2、粮食征购,也就是征购余粮,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定价,由地方政府下达征购任务后,付钱给农民,购置储存。3、粮食征借,是征购之外,又加的码、或者本身就是征购粮。而且不再向农民支付现金,全部以“粮食库券”付给售粮的农民,其实就是“打白条”。
国民政府在粮食征购、抢购中的乱象甚多,大致情况有:1、压价征购、征借,地方政府以低于市场价很多的粮价,征购、抢购粮食,就说这次长春市政府征购流民携带的粮食,便是以1千元东北流通券一斤高粱米的价格进行征购,黑市上的价格已经是3千元以上了;2、支付不断贬值、濒临停用的国民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货币,比如,王耀武用即将停用的法币、西南各省直接用“粮食库券”、以及我们后文所要说的郑洞国要用手纸一样价格的票子等,强行征购、征借粮食;3、动用军队,配合地方政府,直接入户,强行征购、抢购,不“卖”,就直接抢;4、动用军队或警察直接拦路设卡,所有拦截下来的粮食,必须“卖”给他们;5、在粮食交易市场,借口军需急用,压价强征强购,类似于“卖炭翁”;6、对于一些粮食交易企业,直接开刀,征购“爱国粮”。
读者或许会问,这些粮食真的用作军粮了吗?当然,有一部分肯定是当军粮了,但另一部分却肥了当官的。这里仅举一例,新一军潘裕琨部在东北的一次抢购粮食事件。当时,东北“剿总”给他们下达的有硬性指标,还有奖励措施,那就是百分之二十的回扣。当然,新1军也有的是办法。一是成立组织,各师师部分别组成抢粮工作组,各团也有一个专门的抢粮小组;二是行政、军队相联合,由辽中县县长陆某指定各区长和各保的联保主任负责推行此项工作。三是加强措施,其办法有:1、分地区设立关卡进行检查和抢购;2、派武装部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击某地,挨村挨户进行搜查和抢购;3、对于粮食交易市场、当官的认定的粮食交易企业等,进行重点抢购等。四是效果明显,当时抢购的小麦和高粱总数,估计有170余万斤。五是“清正廉洁”,军部、师部、团部有关负责人员都从中捞得一大笔油水。如第五十师副师长罗锡畴在抢粮工作中,表现突出,捞得的油水价值一百多两黄金。
而长春市政府组织的这一次目标明确的抢购流民粮食的运动,不是没有奖励吗,他们为什么这么积极啊?这里先说一点明地里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大部分人,除了长春市政府的工作人员外,虽说是省、县级官吏,但大多数也是从永吉或邻近县、市逃难而来的,同样是要解决自己和家人的吃饭问题的,虽说尚传道没有拨付给他们购粮款,可他们逃难时,带来的可有成马车的公款、银行库存,花不完,根本花不完。至于暗地里的原因,我们会慢慢道来的。
军营旁、道路旁、村庄旁边的流民临时窝棚内,突然间就出现了大批的国民政府行政干部、武装警察,后面还跟着国民党的正规军。干部们拿着本子,登记着各户流民的户口,检验着他们的口粮,杂役们拿出一秆秆大秤,称量着各户的“余粮”,会计人员在全面查着大把大把的票子,递给流民户主,一家完了,再往下一家走去。被征购完余粮的人们问着那些官员,什么时候让他们进城,官员们告诉他们:“我们只管征购余粮,不管进城的事。”
等征购人员前脚刚走,后面便来了些不明身份的人,说:“进城,别指望了,这长春城里的人,又没有半分土地,哪儿来的粮食吃啊?你们也没看看,他们为什么出这么低的价钱来收购粮食,那是要高价卖给城里人的,据说,城里已经饿死人了。我们啊,即便是进了城,那也得挨饿,还不如回永吉去呢。我可是听俺邻居说了,老八路,发粮食吃呢。这马上就要开春了,再不回去种地,等到秋后,那才叫个愁死人呢。”
说话间,那人指了指永长公路,偷偷地说道:“看见没,看见没,那几个是俺们屯子的,已经开始走了。”众人愣了一会,分头找熟人商量去了。那几个说共产党好话的人,便又随着征粮的队伍,向下一个流民点走去。
渐渐地,有人真的上路了。大路旁,陇臣的胶鞋生意也开张了,当然,负责买卖的,是穿了便装的东北籍士兵,这一点,也是乌察三爷教给他的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