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傻,二婚夫妻更不能全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否则日子没法过。收到二婚女士的咨询,说她老公比她大10岁,二婚前两人各有子女。看介绍的意思两人的子女都已经成年了,她说离他们两人最近是她的小女儿,正在上大学,说这个小女儿为人善良,仁义。现在夫妻两人准备买套房,她老公同意房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这位女士想把房子写在她小女儿名下,因为她想等老公百年之后,让小女儿给她养老。然后她老公不同意,说非这样话就跟她离婚,她问律师怎么办?

这位女士没说购房款谁出,我估计要么男方单独出资,要么是双方共同出资,如果都是女方出资就没现在的问题了。所以,我不知道这位女士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别说二婚夫妻,初婚的对方出钱或双方出钱买房,同意房子只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都是算好说话的了。就这还不知足,还问怎么办,我可没法让男方同意把房子写到女方小女儿名下,毕竟男方也不是傻子。
他们的情况,如果房子房子写在女名下的,无特殊约定法律上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能平分,也可能一方多分一方少分,但至少双方都有份。可一旦房子写到女方女儿名下,这房就是女方女儿的财产了。如果双方离婚,男方可没有权利分这房子。而且男方还在的情况下,就把房子写到女方女儿名下,即使双方不离婚,这女儿要翻脸,男方的权益怎么保障?
还有,难道这房子写女方名下,女方的小女儿就不给女方养老了吗?从母女关系角度讲,不提前把房给女儿,对女方自己的养老不是更有保护作用吗?说到底,女方的真实目的,即使不是房子到手就离婚让男方人财两空,也是想自己这边独占这套房,让男方的子女不能继承这套房产。
二婚夫妻在财产方面多想想没错,但是应该防自己别被坑,不是想办法坑对方,毕竟现在傻子不是那么多了!建议这位女士摆正心态,别再要求把房写自己女儿名字,好好过日子对各方都好,算计得太深日子恐怕过不下去!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