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个张同学报警称打不到车,回不去了怎么办。
张同学已经20岁了,接线员并没有因为这位同学20岁了,就放弃联系警察,而是立即安排了出警,将张同学从偏远地区一路送回了张同学所在的学校。
从张同学与江宁警方双方公布的细节来看,张同学报警求助以及后续情节都是情理之中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张同学确实需要求助于警察,如果警察不帮助,张同学有可能在这个偏远的公交站陷于不可预料的危险之中。为什么呢?一个单身的姑娘,又年轻又漂亮,又是大学生,应该说不谙世事,很有可能成为一些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对象。
二、张同学在报警之前,做了足够其它的尝试,是在这些尝试无效的情况下才选择报警求助。这些尝试包括联系了异地的男朋友、舍友等人,结果都不能提供有用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张同学才求助警察。我觉得这是合情合理的。
三、张同学在警察帮助她之后,要求付车费。警察拒绝收取车费。警察除了制服犯罪行为、控制犯罪分子之外,一个重要的事情是保护受害人。保护受害人是警察的天职,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警察拒绝收取费用,是警察理所当然应该做的事情。
当然有人称张同学为“巨婴”,我觉得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警方出警帮助受害人,却是一件值得点赞的事情。
有人可能觉得这些事情是警察应该做的,为什么要点赞?
我觉得我们应该点赞。因为像南京警察这样细心、这样周到地想到为受害者提供及时帮助的本属于警察职能范围内的警察行为太少了。
如果换作其它地方的警察,有可能觉得张同学是胡闹。为什么呢,张同学自己都说了,她20岁了。警察可能提出的理由,比如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等。
但是仔细一想,这是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如果警察找了一大堆理由拒绝了受害人,到最后的行为结果是对受害人没有提供任何帮助了。在国外电影中,通常情况下,只要有人向警方寻求帮助,警方都是第一时间想到并用实际行动来帮助受害人的。这是基本的人文关怀,也是一个文明社会里的警察理应做的事情。
理应做的事情,本不需要点赞。
之所以为江宁警方点赞,是因为希望这样的接线员和警察越多越好。警察去尽力帮助那些需要及时帮助的受害人,或者可能会遇到危险的受害人,这并不是浪费警力,这是让警察回归到保护公民基本的人身安全这个原则上来,是理应需要提倡的。
如果说这是浪费警力的行为,那么意思是警方遇到了需要帮助的人,不提供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也不求助于警方了?如果在无助的情况下,连警察也不能帮助我们了,想一想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如果警察对受害人无能为力,我觉得这既是一种在削弱警方职能又是变相地鼓励犯罪的行为,是真正的警力浪费,绝对不是文明社会应该有的现象。
同时,为了让像南京警方这样正常的警察行为成为常态化,非常有必要建立一套警察救助受害人的行为机制,以及如果警察不履行职责可以进行投诉及问责的机制,让一切行为在法律制度的阳光下运行,那么将是文明社会的良好起点。
让警察行为“没有个人色彩”,一切都是按法律所规定的职能行事,将是居民之福和文明之光。
在为警方点赞的同时,有人之所以说“浪费警力”,是因为他们觉得张同学犯了错,觉得她行为幼稚等。
我觉得这些指责是不对的,不对主要在于他们指责的对象错了。有识之士应该指责的是教育张同学的人和机构。
想一想,是谁培养出这样的成年人?为什么20岁了,坐错车,不仅坐反了车,还一路坐到了底?20岁了,还在哭?这位张同学,与国外发达国家同样20岁的年轻人相比,实在是差距太大了。
所以,有关部门理应觉醒了,系统性的改变教育势在必行,不能一拖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