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攻坚行动|安康市旬阳市市场监管局:223工作法推行服务型执法

守望好食物 2024-11-21 20:48:40

(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陈茜 惠庆莲发自陕西)近期,省市场监管局行风办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三批“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遴选。这些案例涉及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行风建设等领域,有的突出机制创新,有的强调集成改革,有的注重技术赋能,各具特色,反映了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有益实践和探索。现将优秀案例予以公布,供参考借鉴。

安康市旬阳市市场监管局:“223”工作法推行服务型执法

01 具体做法

旬阳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行风建设,以执法办案领域为切口,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推进服务型执法的部署要求,以“223”工作法推行事前“体检式”执法,事中“靶向式”执法,事后“柔性化”执法的服务型执法,着力正行风、优服务、提效能,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完善“两项机制” 推进“体检式”执法

建立“区域联片综合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将基层所划分为四大片区,由局执法大队四个中队联片包抓,局所联动分阶段对全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解决基层所不会管、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建立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对业务股室发现案源数进行考评,倒逼其练就“火眼金睛”“一专多能”,避免日常监管“走过场”、专项整治“重形式”;通过股、队、所的联动执法推进管查融合,全面实行“进一次门查多件事”的“体检式”执法,对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提醒和责令限期整改,避免多头执法。

建立“两个台账” 推进“靶向式”执法

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经营主体进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跟踪复查,整改到位销号,确保把市场领域的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未整改到位的纳入案件线索台账,对案件线索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督、定期督办,有利于及时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超期办理等问题,保证案件线索件件有着落,避免“小隐患”不查拖成“大事故”。

区分“三种形态” 推进“柔性化”执法

认真落实省局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两个清单”,推行以教育提醒和责令限期改正为常态、以轻罚免罚为多数和以重违严处为少数的“三种形态”监管执法。同时,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全程嵌入“说理式”执法,通过说清违法事实、说准执法依据、说明自由裁量,向行政相对人讲清事理、法理、情理,并主动做好事后回访和信用修复等工作,引导经营主体在整改中提升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树立做大做强信心。

02 主要亮点

事前“体检式”执法,实现“无事不扰”。通过在内部管理做“加法”,倒逼干部提能提效,为企业做“减法”,全面实行“进一次门查多件事”,达到避免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目标。

事中“靶向式”执法,做到“无处不在”。通过建立“两个台账”对发现问题进行跟踪复查、闭环管理,切实提升监管执法的靶向性和科学性,让监管跑在风险前。

事后“柔性化”执法,体现“无微不至”。以“三种形态”对各类违法行为科学分类、审慎处置,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负。同时,加强事后普法宣传和指导服务,有效解决“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03 工作成效及意义价值

今年上半年,该局共查办案件329起,其中,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案件线索132起,占比61%,监管质效不断提升;基层所办案127件,较去年同期上涨284.6%,执法水平显著提高;给予从轻、减轻和免予处罚164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由此可见,“223”工作法不仅有效解决了基层部门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能力不足、质效不优、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还推动营造了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一定的推广意义。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供稿

(中国食品安全报陕西记者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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