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眉山的官场舞台上,曾经有一颗看似耀眼的 “明星”—— 廖小宁。然而,2024 年 10 月 25 日的一则消息,让他彻底从云端跌入了谷底。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廖小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这一消息如同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千层浪。
廖小宁,1968 年 7 月出生于四川仁寿。他的学历背景也较为出众,是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从他的早期经历来看,也算是一步一个脚印,逐步在仕途上崭露头角。1989 年 7 月,他从西昌农业专科学校财会专业毕业后,便开启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先后在乐山市教委、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工作。在这些岗位上的历练,为他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人脉资源。
2006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廖小宁担任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这是他仕途上的一个重要阶段。此后,他更是不断晋升,历任眉山市东坡区委常委、副区长,眉山市供销社主任,眉山市东坡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2021 年 11 月 23 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选举廖小宁为副主任。至此,他在眉山市的政治地位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然而,权力的膨胀似乎让廖小宁逐渐迷失了自我。经查,廖小宁理想信念坍塌,背离了初心使命,丧失了纪法底线。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地对抗组织审查。这种行为简直是对党的背叛,对组织的不信任。一个曾经宣誓要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竟然妄图逃避组织的监督和审查,其行为令人不齿。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是廖小宁的一大罪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而廖小宁却将其抛之脑后,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在他看来,这些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的享受,却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纪律,更是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更是凸显了廖小宁的不诚信和不担当。组织函询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监督方式,目的是让干部能够及时纠正错误,保持清正廉洁。而廖小宁却选择了隐瞒和欺骗,试图蒙混过关。这种行为不仅是对组织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他以为自己的谎言能够骗过组织,却不知道 “纸终究包不住火”,最终还是会被揭露出来。
廖小宁的私欲膨胀,让他甘于被 “围猎”,将权力沦为谋取利益的工具。他大搞权钱交易,长期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置换、政府债券承销、贷款担保、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土地置换、政府债券承销等领域本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领域,而廖小宁却将其作为自己敛财的工具,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他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廖小宁的行为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然而,廖小宁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继续从事着违纪违法的行为。他的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党的反腐败斗争的公然挑战。
想想看,廖小宁从 1989 年毕业参加工作,一路走来,也经历了不少岗位的锻炼。他曾经也有过努力和奋斗的时光吧,不然也不可能一步步走到那么高的位置。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权力的增大,他似乎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出发。
人到中年,面临的诱惑可能确实会更多。也许身边会有各种各样的人围着你转,给你各种 “好处”,让你觉得自己好像很了不起。但我们得明白,这些都是虚幻的东西。廖小宁就是没经受住这种诱惑,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活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全抛在了脑后。他可能觉得,自己辛苦了大半辈子,享受一下也没什么。可他不知道,这种享受是建立在违法违纪的基础上的,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56 岁的他,本应该是年轻人的榜样,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引导他们走正确的道路。然而,他却因为自己的私欲,成为了一个反面教材。他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试图掩盖自己的错误,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啊。他以为自己能瞒天过海,却不知道真相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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