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保护费?女子摆摊遭两名黑衣男子驱赶辱骂,知情网友:警方介入

爱普发何吕 2024-08-15 17:10:02

广东广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一女子在路边摆摊时,遭两名黑衣男子驱赶辱骂,对方疑似出言威胁,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女子与对方疑似因为摆摊产生争执,表示属于公共道路,质疑对方是否有权利收费?但是,黑衣男子直接说,其他人都收费。为什么其他人交了你就不交……女子无奈拍视频取证并反驳,没有料到黑衣男子威胁道:你录了也没用!

视频下方,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是时候来次严打了,严惩不贷,10年起步就老实了!派出所出警没有,为什么没有人管,黑社会性质,要严打!

对此,随后有疑似知情网友留言:后面就是警察赶过来处理了。但是即使这样,两个家伙态度也没有怎么好,也是非常不配合,还是嚣张跋扈的样子,好像别人不能把他们怎么样似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该如何看这件事情?

1、单看这个视频确实有点嚣张!难怪很多网友质疑:两名黑衣男子是不是黑社会行径,有恶意收保护费的钱!

2、从这件事情起因来看,女子摆摊经营的,应当服从城市管理,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干扰公共通行秩序!

首先,很多地方的城市管理条例都明文禁止在道路随意摆摊,因为容易影响公共秩序,往往也导致摊贩与城管的冲突越来越普遍。

但是,广州市在这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根据《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在实行疏导管理的区域可设立临时疏导区,流动商贩可以在临时疏导区按规范摆卖。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禁止设立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

也就是说,广州市相对人性化些,并没有对小摊小贩进行严格限制,而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疏导区可以在区域内摆摊经营的,满足居民的需要,以维护了公共秩序!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该女子如果是在临时疏导区域摆摊经营的,是符合广东当地的管理规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第8条相关规定, 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的设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妨碍消防安全;

(二)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三)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四)摆卖物品不与周边固定商户产生恶性竞争;

(五)不占用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所以说,女子在公共道路上摊贩摆摊经营。并不是可以任性妄为,要符合相关规定,保持市容市貌的,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影响交通秩序!

3、从网传视频情况来看,两名黑衣男子出言侮辱,甚至有威胁女摊贩的举动,可能涉嫌违法!

首先,因为网传视频只有片段,并不是全貌或者全过程,可能存在片面或者误传的情况。单纯从画面披露的情况来看,两名黑衣男子出言侮辱,引发周边群众围观的,严格来说的话,其实已经涉嫌触犯法律!

此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就像很多网友呼吁的,现在都已经是21世纪了,收保护费这种桥段早就过时了,对于两名黑衣男子的举动,警方既然已经介入了,就必须及时查清楚,如果涉嫌违法了,就应当追究法律责任,不能给广州这座城市抹黑!

0 阅读:15

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