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铁链拴着跟随电动车奔跑,民警:已批评教育,路人:太过分

爱普发何吕 2024-08-17 09:46:43

广西柳州,有热心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当地北雀路一名男孩被男子用铁链拴住脖子,光着脚跟在电动车后面奔跑。路人看着直呼太过分,将二人拦下并报警。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一名男孩被男子用铁链拴着脖子,而男子则驾驶电动车跑在前面,男孩只能紧跟在后面!周边热心群众纷纷看不下眼,上前去干涉,该男子才解释这是自己的儿子为了教育他才使用这种方式……

视频下方,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惩罚孩子的方法有很多种。你怎么就选择这种?这样的教育方式可想而知孩子为何叛逆了。不懂教育的家长 会自我感动的家长 以为这样就有用了!

8月16日,雀儿山派出所工作人员确认,骑车男子就是孩子父亲。因孩子调皮、不听话,父亲就用这种方式教育他。男子教育小孩的方式不当,民警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对此,不少网友纷纷吐槽:已经教育了?!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应该依法处罚呀!还有不少网友纷纷呼吁:剥夺他的监护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该如何看呢?

1、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作为家长的,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成人成才,或许也会采取些严厉的教育措施!但是,看到这种教育孩子的方式,只能令人惋惜,这个父亲太简单,太粗暴了!

2、父母虽然是孩子的监护人,负有照顾或者照料义务,但孩子并不是附属品,也应该尊重他的独立人格!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同时,第34条也明确,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说,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监护人也应该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如果有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同样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在这起事件中,就网传视频情况来看,这位父亲为了教育孩子,将孩子用铁链拴着,自己骑着电动车在前面拖拽,看似是狼性教育,实际上有侮辱或者侵害他人人格的嫌疑。

并且,就像很多网友吐槽的,其实这种举动也很有危险性,假如摩托车失控速度过快了,会不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了!甚至更极端的情况:如果孩子勒死了,算故意杀人还是间接杀人?

3、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属品!父母教育子女时,不是想打就打,不是想骂就骂,不仅要文明而且要守法!

首先,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12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所以说,提醒大家在教育自己的子女时要严格依法,而且要文明适当,不能按照老习惯老传统,更不能想当然!

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该男子有长期打骂孩子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家暴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甚至有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其中,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可能面临警告或者拘留的处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的处罚;

教育孩子并不是家务事!实施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最后,希望广安的家长们都能够及其教训,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文明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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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