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判决出来之后,网络舆论持续的发酵,而且出现两边倒的现象。

大部分的男生认为:这个男的已经跟这个女人订婚了,彩礼钱也付了一大半,婚戒也买了,订婚酒也办了,他们也一起走进婚房那就是水到渠成,开始浪漫的洞房花烛夜。所以在情到深处的时候身不由己,就来硬的了,但是这个女的并不愿意,男的就霸王硬上弓,结果女的把他告上法庭,判了三年。很多男人就觉得哎这个女的一看就是来骗取彩礼钱的,我彩礼钱付了,什么都做到位了,结果你没有付出你应该付出的。

而大部分女同胞则认为:女方已经跟你明确提出了不允许在领证之前进行婚前性行为,因为女方思想比较传统,比较保守,希望留到结婚后的第一天(也就是洞房花烛夜才把自己真正交给你)。而你却在违背女方自愿原则的情况下,来硬的那你就是触犯了法律,那就涉及到强奸。

在这里我想强调一点男方和女方我都不偏袒,我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来看待这个问题,说说自己的感受。首先我想说的是男方和女方共同存在的问题就是没有一丁点感情,双双通过婚姻介绍所介绍更多的靠的就是眼缘,彼此不反感对方。所以很快订婚准备组建一个小家庭,可是这个时候男女双方考虑的不是如何经营好小家庭,而是谋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我感觉这就变成一种买卖的婚姻了,这样的婚姻能幸福吗?这样的婚姻能给男人和女人带来什么???

说完男方和女方的共同问题,现在说一下男方存在的问题:首先控制不了自己的一时欲望,不顾女方的提醒和强烈反抗进行霸王硬上弓。另外男方可能有自己的一个小算盘,当生米煮成熟饭也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可是男方低估了女方的意志。而事情发生之后男方却表现消极和回避,没有拿出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决心,结果彻底惹怒了女方。

而女方的问题就是不应该报警,至少不要那么快报警,事件中午发生,到了晚上女方就选择了报警。既然男女双方走到了订婚这一步,那么至少说明女方对男方是不反感的,也是朝着好好过日子的心态去的(除非有别的目的)。在婚房男方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这也是人之常情,我不知道姐妹你们那边风俗习惯怎么样?我们那边是订完婚之后男方就可以带女方出去打工了,不出现特别大的意外过年回来就结婚了(十有八九都怀孕了)。
写到最后其实这件事情本身没什么,但是这件事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加深了男人和女人的对立面,特别是拥有大男人主义的男人们在以后的生活当中肯定会碰到此类问题,该怎么去面对?该怎么去对症下药?该怎么去合规合法?这个就是老大难的问题。
兄弟姐妹们感觉我说的在理就帮忙点赞转发一下。
错什么?一开始就是女方设的仙人跳!
女的应该是学小红书上的招数(呼救,烧窗帘)
参考河北结婚花了五十多万的男子,婚后被告强奸,判6个月。然后被起诉离婚分割家产
都有心里疾病,只能是教育调解,强奸案子太过牵强了
这个事情的经过应该男女都是处,男的认为订婚收彩礼了,女的也跟着回婚房了,就想在婚房半推半就,女的其实没那么爱他,甚至有点生理性抗拒,然后处男加处女最后就接触下根本没做成功。本来男女间闹矛盾,都没想着把对方怎样,男的没想着怎么强行要上,如果有真强行女的不可能不受伤,女的其实也没想着要男的坐牢,哄哄就好的事情。后面,女方母亲非要加房产名字(那时候加名字可以分一半)还说结婚也不一起住,男方母亲觉得女方是骗婚的,双方母亲插手后矛盾扩大了,就报警了。然后公检法在法律条款已经偏向女性的情况下,带着很明显的保护女性和女权主义偏向的情况做出了三年实刑,最终弄出了订婚后未婚夫在婚房强奸未婚妻,而且强奸行为实际未成功的情况下被判刑的千古奇谈!
错在了生错了环境。
婚诈玩出了新高度!
建议国家开放并制定政策鼓励外籍女嫁入中国,外籍女与中国男结婚一定年限且生育孩子后,允许入籍落户。
法理胜了情理呗 跟扶不扶一样
强奸确实判错!错的是因为没有谈拢产证加名才去告强奸,这就是大错特错了!这就为社会埋下了不稳定因素或者说开了不好的头
小红书一堆教女人如何捞钱的教程,都已经形成产业链了。什么都不奇怪。
男的好色,女的贪财。女的不喜欢这个男的,男方各方面条件一般,在钱方面没有达到女方家的要求所以才会出问题。如果双方互相喜欢,两情相悦,啥问题都不会有,也不会特别在意钱财方面,借钱还是要还的,钱也要用在自己的小家庭方面。不喜欢就要谈钱,另方冲动没脑子,说话随意,证词前后矛盾。女方家精明算计,准备充分,证据虽然不是实证,但法院方面的支持使其优势明显。
男方家如果很有钱,可以让女方过上奢侈的生活,很多问题都可用钱解决。女方即使不喜欢男方也会嫁给他,现代社会这样的婚姻有很多。没有钱是原罪
女方报警不能再晚了,再晚报警更说不清了,部分律师带偏节奏更有理由了。该案支持法院判决。
女方为什么要彩礼呢?要彩礼不就是有点像商品被卖了?买家当然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的财产了。哈哈哈哈哈😂😂😂。
有强无奸的案子判强奸,法院的人要么蠢要么坏
同意小编推理
最关键的其实是,报警并且宣判之后,所有人都根本没办法再和解。这是男女加上法律一起造成的结果。反正最后各方都得到了想要的结果,全输,不是吗?
建议都判3年
照这话说那么快报警,还说不是“别有目的”?嘿嘿
一审二审都在咬文嚼字。反而对本案是否有真正强奸这个事实避而不谈,对二审延期让当事人接受认罪而判缓刑的条件也不作解释,既然一审和二审都对强奸事实证据确凿,那为什么还要提出这样条件,二审要隐瞒什么,本案真相又是什么,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建议收彩礼和交彩礼的都判三年
在那种时候,你根本无法分别女方是喊的不要还是不要停
这协议狗看了都要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