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酉岁冬,军中大司马房峰辉,受财枉法,押解军争都察院,年六十余七。
归去兮,房峰辉系废将之仲,伯乃张阳,两人同僚于粤藩四余载,前者护兵,后者行文德之辅助也。
判官闻其事,观其履历,本末粗糙,前后难审,姑记如下:
房峰辉,陕西彬县人士,生于辛卯岁(1951),十七从军行,四十七擢车骑将军,五十有四达骠骑将军,花甲尚不足已陟虎威将军,辛卯岁(2012年)入开府,都督军事。
房戎生,无阵前存功,亦无闻孙武之能,白起之才。
然,时者势也!
戊子岁(2009年)癸酉(10月)己卯(1日),花甲华诞,普天同歌,丰碑里程。颂神州乐土,琥珀金樽;灯红酒绿,焰火纷呈。苍桑巨变,热泪纵横,耿耿丹心寄京城。望神都,听炮响六十,检阅三军,房总指挥享举世之荣光。
乙未岁(2015),整饬三军,革去兵蠹。张废将以军中大司马主其事,集各镇大将而训曰:彻底肃清徐贼才厚流毒,我将士当聚力攻坚、猛药去疴,刮骨疗毒,利刃高悬。
言之凿凿,声震鼙鼓。然,枉然也!生时奉迎徐郭二贼,贪于财货,唯贿是举,罪无可赦!
来源: 公务员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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