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女生诉说自己7岁时被性侵,遭家人责备!网友:太气人

开彼岸花 2022-06-16 07:02:31

“可能是在心里压抑太久了,想说出来得到家人的安慰。”近期,江苏南京,发生了一起令人心酸的事情!一女生鼓起勇气向父母、哥哥诉说自己7岁曾遭他人性侵的事情,不料不仅没有得到家人的安慰和同情,竟然还埋怨女生为何现在才说出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江苏一女生诉说自己7岁时被性侵,遭家人责备

视频中的女生说,自己7岁的时候参加了朋友的生日宴,遇到了一名男子。当男子、自己及好友康康待在一个房间时,男子让康康出去,将自己留在房间里面。之后,男子将自己抱到他的腿上,开始摸自己的隐私部位。

女生接着说,自己当时太小,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知道下面疼痛。男子甚至还问自己爽不爽?

女生之所以想将事情告诉家人,是想得到家人的安慰和帮忙,希望找到朋友生日宴的账本,找出那个性侵者。

但父母及哥哥非但没有支持和安慰,反而责备女生为什么不早点讲出来,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到那个性侵者,甚至会影响女生的名声。哥哥甚至说,现在有没有证据,只是凭嘴说。

听到家人们这样的责备,女孩没有了刚才叙述过程中的委屈,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要将女孩子的名声,要确定到底是谁做错了事情!

看了这个视频,真的比较心疼涉事女生。她之所以选择说出来,极有可能是这个事情压在心头太久,想得到家人的宽慰。

但家人并没有作出这样的举动,反而对其进行责备,可能弄得女生有点心寒。但我觉得家人责备她的同时也是在责备自己,当时怎么没有好好保护自己的女儿。

其实,像视频中的女生,如果想追究性侵者的责任,还是需要先找到这个人。除了找人非常困难外,刑事的追诉期限和民事的诉讼时效都存在过期的问题。

网友:太气人

“既然以前都不说,现在就更不应该说了,事隔那么久,你以为嫌疑人会承认吗,非但犯罪者得不到惩罚,还会增加自己难堪。”

“太气人了,家人对女孩的态度是漠不关心,真的对女孩产生不利影响。到底是谁错了呢?”

“事过千秋,提出来不是大家都受伤,当时就要提还可以。”

“我觉得应该父母带女孩子出去一定要注意,切勿让孩子跟陌生人单独相处。”

“现在说出来,就是找到那个流氓,你能怎样,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承受不了的负担。”

从刑事责任角度看,涉事男子触摸女生隐私部位,而女生当时只有7岁,该男子涉嫌猥亵儿童罪。犯猥亵儿童罪的,其最长追诉时效为10年。当时女生是7岁,现在已经成年,也就是说年满18岁,已经超过追诉期限1年以上,无法由办案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民事责任角度看,涉事男子猥亵该女生,明显属于性侵害的范畴。该种侵害侵犯了女生的人格权,女生有权要求涉事男子赔礼道歉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而该法同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也就是说,根据前述规定,如果女生能够找到涉事男子,且那个时候女生未满21周岁。她有权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让涉事男子承担前述侵权责任。

小编结语:

我认为事情本质是非常恶劣的,但时间跨度大,追责比较困难,也不适合追责。现在才说出来肯定是女这么长时间一直有阴影,非常憋屈,最后才有勇气说出,希望这个女生寻求心理疏导,平复内心委屈,希望该女生平平安安的,也希望女生家人及时安慰,不要埋怨。

最后,提醒广大父母,平时一定要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对子女要多加关心,教导子女遇到伤害事件之后及时向自己汇报,便于父母及时发现、迅速维权,不能因为时效的问题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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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彼岸花

简介:他头像很帅能证明什么能证明他人也长这样吗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