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上,继承英国王位的有7位女性,汉诺威王朝来自于德国,首任君主并不会英语。而国王之中道德败坏者也不乏其人。然而他们都顺利继承了王位,成为了英国的国王或女王。英国对于王位继承权唯一绝对的限制因素是继承者信仰天主教。
英国人对于天主教的偏见并非是与生俱来的,12世纪之前,教俗冲突并不明显,从12世纪以后双方在司法管辖权、主教的授职权等方面的冲突才开始日益加剧,不过在重新划分了权力范围之后,双方大致能够保持“平衡”状态。16世纪,欧洲卷起了宗教改革的浪潮,而在英国,亨利八世因为他的继承人问题与罗马教会发生了正面的冲突,在他和议会的“合作”下建立起了以国王为最高首脑的英国国教会。在那以后英国历史上历任国王反复的宗教观直接影响到了英国国内的政治统治,特别是与议会之间权力的激烈斗争。最终,对国王的宗教信仰的限制,伴随着议会权力的增强而被永久地固定下来。
一、亨利八世
在中世纪天主教的宗教法律中离婚是被禁止的,因为婚姻被看作是一种终身不可变的契约。而亨利八世想要与凯瑟琳(Catherine)解除婚姻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王位传承的考虑。凯瑟琳与亨利结婚20年,只为他生了一个女儿玛丽,其余的子女不是胎死腹中就是出生后很快死去:1510年1月31日,凯瑟琳生第一胎,婴儿初生即死去;一年后,生一男孩,数星期后男婴死去;1513年、1514年又相继生了两个男孩,婴儿连续初生即死去;1516年凯瑟琳生下玛丽·都铎;1518年又生一死胎。”
当时“亨利结婚的依据是费迪南德和亨利七世在1503年争取到的教皇特许,其中大意说:鉴于凯瑟琳和阿瑟婚后没有房事,凯瑟琳在法律上不是亨利亡兄的寡妻,亨利可以同她结婚。”
故当时唯一能够解除这宗婚姻的办法只有通过宣布其为非法,即认定凯瑟琳与阿瑟是夫妻关系,从而认定婚姻无效,不过固执的凯瑟琳却执意不予承认。同时在教会方面也迟迟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当局面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时,突然有消息传来说罗马教廷起草了一份要革除亨利教籍的文件。面对这样的境遇,亨利只好选择与议会合作,通过一系列立法,彻底地与罗马教廷决裂,同时他还在国内扶持新教,迫害天主教徒。
亨利八世的“离婚”事件成为了英国宗教改革的导火线。但有学者却评论道:这场改革的基本意义是在政治方面,而非简单的宗教问题。因为亨利对天主教并没有多少仇恨,就如同他对英国国教并没有多少虔诚一样,他的出发点是要解决继承人问题,而议会则希望利用这次机会,试图把那些腐败贪婪的教士赶出英国,同时避免每年向罗马教廷缴纳过多不必要的、纷繁复杂的税和各种捐献。
二、玛丽一世与伊丽莎白一世
玛丽一世和伊丽莎白一世都成长于英国宗教改革的汹涌大潮之中,她们有着同样痛苦的经历,但却有着迥然相异的性格和信仰。在玛丽登上英国的王位后,“她立即宣布恢复天主教,并对新教徒采取了高压政策,屠杀其中的激进分子,在她统治5年中,有300余人被烧死在火刑柱上,包括那个敢于宣布她父母的婚姻为无效、她为私生女的克兰默大主教等,而被迫流亡国外的新教徒则不计其数。”这也使她被英国人称为“血腥玛丽”。
当伊丽莎白于1558年继承了她的姐姐玛丽的王位时,英国面临各种危机:宗教问题、与法国的关系、与苏格兰的关系等。关于宗教,当时新教徒们都比较期待伊丽莎白能够像他的父亲和弟弟那样在国内实行新教,从而排除天主教的势力。“但是她知道国民中有许多人内心笃信天主教,她并不想在英格兰国教改革上大刀阔斧,从而疏远这部分臣民。身为国教
圣公会领袖,她希望分裂的国家能够达成和解,希望在天主教和苛刻的、后来发展成清教徒的新教之间找到中间地带。”
她希望通过一个法案,来使所有英国国民能够拥有统一的宗教信仰,但事情往往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有资料显示,“玛丽女王在最后3年的执政期间烧死了300多名新教徒,伊丽莎白女王在后30年的统治时期以叛国罪处死了同样数量的天主教徒。”
这主要是因为逐渐渗入英国国内的天主教徒,企图通过杀害伊丽莎白来实现天主教世界的复兴。
宗教信仰的差别对两位女王在治国方略的选择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玛丽的心中,这种差别转加上一种敌对和仇恨的情绪,它给英国人民带去残忍的杀戮。虽然玛丽的妹妹、伟大的伊丽莎白女王试图在双方之间寻求一种和解,但天主教徒的顽固却使这种和解永远都无法达成,反而使对立的程度不断加深,从而使得英国长期处在一种不稳定和不确定的情绪之中。
三、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
詹姆斯一世是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的儿子,1567年年幼的詹姆斯被扶上了苏格兰的王位,成为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1603年他又当上了英格兰的国王,从此实现了英格兰和苏格兰王位的结合,詹姆斯也自封为大不列颠国王詹姆斯一世。他的妻子安妮起初信仰的是新教,后来又改信天主教。
当时,与当初新教与天主教分道扬镳一样,新教中又出现了标新立异的清教徒。起初,詹姆斯对新、旧新教徒还都是采取折衷、妥协的态度,但是由于激进的极端分子并不满意他的做法,经常有一些极端和危险的举动。所以,后来詹姆斯一世就对新教徒加紧迫害。他甚至表示,一定要使新教徒改信国教,不然就把他们驱逐出境。
而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是英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被送上断头台的国王。他在位期间继续延续詹姆斯一世的政策,对清教徒实行迫害。他“在王后的影响下任用天主教徒当大臣,同情天主教徒的劳德(Laud)当了坎特伯雷大主教。劳德企图增加什一税,加强教士的权力,按照罗马天主教的形式改革宗教仪式。”
詹姆斯和查理在位期间曾先后多次与议会发生过争执,并且发生过解散议会的情况,因此他们的许多政策和主张都不能很好地得到议会支持和帮助。可以说,“自詹姆斯一世执政以来,王权同国会的斗争一直左右着英格兰的社会。”
而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议会的力量不断得以成长。
四、詹姆斯二世和威廉三世
詹姆斯二世是英国最后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国王。早在他继位之前,他就显示出坚定而明确的天主教信仰,当时议会曾数次决议取消他的继承权,他自己也被迫一直流亡在海外。
在他继位以后,他更是肆无忌惮地坚持他的天主教主张,要求全体人民都重新皈依天主教,他对新教徒实行迫害,后来甚至用宣告议会休会的方法清除议会对他的反对,这也最终导致了“光荣革命”的发生。
威廉三世的宗教观并没有其他国王那么分明,他信仰新教的原因不是仇恨天主教,而是仇恨天主教法国,他是抱着击败法国的信念为新教事业而奋斗的。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帮助议会废黜了詹姆斯二世,并使自己登上了王位。
但事实上他个人最重要的贡献还在总结了前人教训的同时善于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力,他颁布实施的《王位继承法》从法律的角度阻止了天主教徒成为国王的可能性,同时也规定与天主教徒结婚者亦不能继承王位。这样一来,他将天主教徒长久地排斥在国王王位宝座的继承人之外并一直适用至今。
在宗教成为国王继承人限制条件的这一过程中,仍然是议会权力的变化起到了最直接的作用。亨利八世时期,议会是被国王利用的工具,宗教也是,只不过因为亨利八世,使得议会和英国国教被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之后的历位国王,当他们信仰国教,他们就和议会站在了同一边,反之就会与议会发生冲突,当信仰天主教的国王们为了自己的各种目的一次次解
散议会时,议会的也随之变得愈发强大,他们限制国王、反对国王、甚至废黜了国王,而在这一步步的反击中,议会最终将信仰国教变成了继承王位最重要的要求和条件。
数个世纪以来,随着英国民族国家的逐步形成,英国王位的继承制度也得到了不断的形成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一些重要的原则和制度被保留了下来,是为王位继承制度的基础,而《王位继承法》则是在这些成文或不成文的基础规定的前提下,将这一制度加以定型,它结束了改革时期混乱模糊的局面,明确了王位继承的主要条件,将一切纳入了正常的轨道,并使其一直沿用至今。
(保留所有权利,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制度开门”。资料来源:顾婷,从《王位继承法》看英国王位继承制度,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1)
制度开门
没有制度,无以善治。不做价值评判,优选专业论述。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解释事件背后的制度设计,推动建设制度文明的中国。
1233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俺啥教也不信,让俺当吧。
不是要拔出石中剑么
第一是血统,你的是威廉家族的
欧洲圈子乱的很,比我们战国时代还乱
亨利八世这怎么跟龙之家族的有点像?马丁?
这意思是伊斯兰教徒也行
强盗起家的国度!
然后信湿婆的阿三当了实际统治者,真是悲哀
能拔出湖中剑的才是英格兰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