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允许有序、限时燃放烟花爆竹,但仔细分析发现并非好事。

老刘的养护说 2024-12-29 13:56:34

喜欢过年放鞭炮的人,这下有好消息了。

马上过年了,许多地方放开了原来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

比如:广东佛山,河南郑州、濮阳和南阳,还有辽宁的鞍山市已经出台政策,2025年春节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12月23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2025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准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包括:春节、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其中,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都可以燃放,春节期间的8时至23时,其他法定节日的10时至22时。

这个通知还划定了哪些区域可以燃放,哪些不可以;还规定了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只能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

不过,对于这些有序燃放的规定,其实并不见得是好事。

首先,这样的规定很难执行。

打比方说,你划定某区域可以燃放,别的地方不可以燃放,但是假如可以燃放地区的邻近地区也在燃放,谁又能去监管这个事呢?因为听上去也分不清楚到底是哪里燃放。

特别是时间限制,你说晚上十点之前可以燃放,但是他十一点燃放了,难道还有人半夜三更蹲在那里去查吗?这些都是很难操作的行为。

所以,我们有必要担心,一旦有的地方允许焚燃放烟花爆竹,有的地方不允许,有的时间段允许,有的时间段允许,最后会发现乱了套,根本没办法管理,还不如一刀切,不准随便出售烟花爆竹。

实际上,在这人人讲究生活质量,安全第一的年代,大部分人都不喜欢燃放烟花爆竹,因为它既不安全,又严重扰民,还污染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3年,我国每年因为烟花爆竹引起的事故约400起,死亡人数达几百人之多。

即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这些年,因为还有人偷偷摸摸燃放烟花爆竹,所以时不时还有因为烟花爆竹引起的事故。

就在去年1月1日,湖北汉江大桥附近又发生了火灾,大桥下浓烟滚滚,燃爆声传出数百米,警方调查后表示,原来火灾就是由于跨年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

至于受到伤害的个人,那就更多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的小侄女,三岁左右,拿个电池般粗细的炮玩,但是她不知道怎么想的,拿着炮点在蜂窝煤炉上,结果爆炸了。

她的右手大拇指被炸掉,紧急送到医院也没有接上,成了全家人和她自己一辈子的痛。假如她出生在禁燃的年代,大概率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还有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扰民。

想想吧,你正在休息,孩子正在学习,突然噼里啪啦一阵鞭炮,你休息不成了,孩子也受到干扰和惊吓,你还喜欢燃放烟花爆竹吗?

你走在街上,突然身边噼里啪啦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伴随着电光火花,那种恐惧感甚至让你想直接爆粗口。

一部分人为啥总是认为只有燃放烟花爆竹才有年味,其实这只是一种错觉。

以前年味儿比较浓,并不是说都是烟花爆竹的功劳,主要是那时候人们没有外出打工,一到逢年过节,大家也没有别的娱乐方式,都聚在一起玩耍,自然热闹非凡、年味十足。

现在即使还像以前一样随便燃放烟花爆竹,我感觉年味也不会提高多少,你即使把外地打工的村里人都聚拢起来,照样没有以前的年味了,因为时代不同了,时移世易。

还有人口口声声说爆竹是老祖宗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遗产,我们必须保留和发扬光大。

什么是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也有好有坏,不能一股脑吸收,应该有选择的继承发扬。

比如老祖宗裹小脚、留大辫子、抽大烟,这些也都是文化遗产,但是它们是落后甚至丑陋的,所以必须抛弃。

还有,以前小时候过年,农村人腊月二十八蒸馍,一直吃到农历二月份,上面长满白毛;

过年弄一大盆子饺子馅一直吃到发酸发臭,照样吃的很香,有人说还省去老醋呢。

大年初一不许扫地,必须提前一个晚上把水打好放在灶房,不过十五不出门…等等,太多了,现在不也是全部丢进历史垃圾袋了吗?

所以,我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不是一个好风俗,应该彻底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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