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受害人家长的伤心欲绝,一边是加害人家长的冷漠无情。
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就这样被自家的孩子和他人活活打死,于情于理也该表示起码的安慰和歉意吧。
然而,他们想的是什么?当警察要求找孩子调查情况时,竟然以怕吓着自己家孩子为由阻挡2个小时。
难道真的以为只有自己家的孩子是孩子,受害者孩子就不是孩子吗?
特别是在铁证如山,三个加害人被采取刑事措施后,等来的不是家长的自感惭愧,更不是公开道歉。
而是人去楼空的逃之夭夭!
这究竟是什么心理?真的以为可以逃脱法律的责任?在众人纷纷拷问三个未成年杀人犯良知何在时,李玫瑾专家对着三个孩子监护人发出了最有力的鞭挞和愤怒的谴责。
为何参与的三个人中没有一个人出现不忍而劝阻停手?三个家庭六个大人是如何养了十多年、却养出毫无一丁点儿人性的儿子?他们几乎没有安装任何”制动装置就被放入社会之中,是多么的可怕!
大众在考虑降低刑事年龄责任年龄时,是不是应该追究养出如此毫无人性、肆意妄为、抢钱还杀人的恶少的监护人责任,必须让这些作恶少年的父母肉疼才能解决生而不教的问题!
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正本需溯源。专家就是专家,一下子抓住了破解霸凌问题的长远之策,思考深度远超我们一般人,让人佩服!
当然,这也只是开始!
随着重量级媒体央广网发声,再次指明了解决霸凌问题的根本之策。
3月15日,央广网看丹观察发声锐评:施暴者年龄之小、杀人毁尸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也令人深思,若学校早有关注并加以干预,不至于出现如此悲剧。施暴者的监护人和学校是失责的,必须追究相应责任,公平公正处理,给受害人家属一个公道。
不仅明确了学校责任的缺失,更是再次明确了监护人责任的缺失,明确要求必须追究监护人责任。
毕竟,但凡监护人在平时的教育中注重孩子品格教育,教育他们懂得与人为善。在发现孩子出现霸凌行为时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平时管束住自家孩子,而不是放纵孩子为所欲为,也就不会酿成如此悲剧!
养不教父之过。身为父母,自己的孩子酿下如此惨剧无论如何也难逃其咎。未成年犯罪不是加害人逃避法律追究的借口,人去楼空也不能让监护人逃避法律的惩罚。
等待三个加害人学生监护人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和良心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