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大V卢诗翰讨论了公众人物徐娇涉及的一起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媒体报导导向问题,并将其与一年前发生的上海地铁辱华言论事件进行了对比。
他提到,上海地铁事件中,一名女子因发表辱H言论而与制止她的男子发生冲突,最终女子被精神卫生中心收治,男子因拍摄视频并上传网络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他质疑在类似事件中使用手机拍摄并曝光行为的合法性,并指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法律后果。
媒体对徐娇事件的大肆报道可能会误导公众,使人误以为类似的曝光行为是完全无风险的。他还建议媒体应负责任地报道,提醒公众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或向有关工作人员反映,而不是自行拍摄和曝光。
广东网友:女的可以拍,男的不能拍,女的拍了哪怕是造谣都没事,男的只要拍了,就有可能行政拘留,因为扩大影响是男方责任湖南网友:真的不太建议手机怼脸上去拍,运气好点可能挨顿骂,碰上头铁不怕事的,真的可能会给你来记红心火龙果河南网友:拍摄问题还不是很大,主要是发到舆论场,引发巨大舆情浙江网友:她咋可能不知道自己发微博会有什么结果呢?不就是熟知自己粉丝多,可以群起攻之嘛河北网友:这事一开始的时候我就觉得很多人的关注点偏了,能不能吸烟这个有争执的另说,但直接怼脸拍摄挂网上肯定是犯法的啊,而且她vb是有收益的啊,不经同意拿他人肖像赚钱,这本来就是犯法的朋友们,你们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可以在评论区讨论。
国内对女的犯错太宽容,矫枉过正,导致另一种社会矛盾的产生。
2000年出差敦煌,吃饭时一桌人烟不离口,隔壁桌来了一家人,看到我们吸烟什么也没说,要服务员在自己桌面上点了一只蜡烛……,我不懂,问同桌老师傅,老师傅一看就说大家都别吸了。[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成宏宇的含金量还在上升[得瑟]
小仙女都该死
以后所有没素质不文明的,违法犯罪的,都应该一律可以拍摄且无需打码,对坏人的人道就是对好人的二次伤害
呵呵,选择违法行为就不要扯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什么的,别人这是在拍摄取证固定证据,,更别说是以受害方的名义。 只要没有编造无中生有或者歪曲事实,断章取义,,只是公开的是真实完整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你的脸难道是国家机密或者公司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