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先生向媒体投诉称,其在上海某奇瑞授权门店买车时,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收取了1.559万元服务费,最终导致所购车辆落地价远超其他门店。他多次想要取消服务费或退定金,均被该门店拒绝。
事情经过
今年10月8日,张先生在上海某奇瑞授权门店看中了一台奇瑞风云T9,指导价为15.59万元。该店销售问张先生有没有在其他门店看过车,张先生称,之前已在昆山一家门店谈好了价格,落地价格为13.46万元。该店销售则称,在她这里订车,落地价格只要13万元。
于是,张先生决定在该门店购车,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签署了协议。张先生表示自己眼睛老花看不清合同条款,销售说她会一条条给张先生解释,让张先生先签字。张先生签完字后,因双方已经谈好了落地价,就没有再去核实协议内容。
次日,张先生发现协议中标注了一项1.559万元的服务费,当他询问销售时,销售表示服务费是按照新车指导价的10%收取的,协议已经签好了,定金也不能退。
行业罕见的“10%服务费”
在新车的销售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支付裸车价格、车辆购置税、保险费、上牌费、装潢费、金融服务费等费用。放眼整个汽车行业,像涉事奇瑞授权门店按照新车指导价收取10%服务费的做法,都是极其少见的。这10%服务费,到底是属于什么服务?我们不得而知。
张先生认为,加上这10%服务费,他购车落地价远超15万元,如果门店告知有服务费,他是不可能在这购车的。随后,张先生多次向门店要求取消服务费或者退定金,但门店始终拒绝。截至媒体报道前,双方还未达成一致协商意见。
当有媒体向涉事门店求证时,该门店工作人员表示:该店属于奇瑞汽车授权门店,在销售汽车的时候都会按照车辆的指导价收取10%的服务费。服务费包含的内容都已在门店公示,并不属于欺骗消费者,已经签了合同,服务费不可能取消的,如果取消订车,定金也不能退。
那么问题来了,张先生的定金还能要回来吗?
律驰驾道观点
涉事奇瑞授权门店涉嫌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按照新车指导价的10%收取服务费,这一行为显然存在争议。服务费本身并非不可收取,但关键在于其收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消费者有权在购车前了解所有费用的构成,包括服务费的具体内容和金额。在本案中,销售人员并未在签署协议前明确告知张先生有关服务费的事项,仅在店内进行公示而未口头告知,这涉嫌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此外,汽车行业鲜有按照新车指导价收取10%服务费的做法,这一比例也显得过高且不合理。服务费应当与服务内容相匹配,而涉事门店并未明确说明服务费所涵盖的具体服务内容,这使得消费者难以判断其合理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必须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销售人员没有在签订协议前明确告知张先生有关“服务费”的事项,而仅在店内进行公示,这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同时,《价格法》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也规定,经销商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此外,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门店的“服务费”条款符合这一定义,且未与张先生协商而预先拟定,那么该“服务费”条款可以被认定为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如果4S店未履行上述提示和说明义务,张先生可以主张该“服务费”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综上所述,张先生有权要求取消服务费或退还定金,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门店拒绝协商或解决,张先生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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