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莱城工业区法庭李海运审判团队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背景下,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办案原则,充分利用多元化调解机制,科学构建诉调结合的工作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高某与被告魏某二人均系再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孩尚未满十八周岁。原告以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琐事矛盾深厚、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被告魏某要求离婚、抚养小孩、被告支付抚养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李春霞分到该案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立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李春霞多次联系二人,秉着劝和不劝离的观念,对原、被告双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几番联系后,原、被告均表示了二人矛盾深厚,和好无望,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人在离婚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后,李春霞将二人及其代理人邀约到法庭商量一下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及财产的具体分割。谁知二人一见面就被怒火冲头,言辞激烈,对焦点问题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上线
李春霞立即向李海运汇报了案情。本着案件可调可审,诉讼程序正常进行,李海运随即让李春霞将案件推送立案。随后书记员向双方送达了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案件开庭前李海运认为双方既然同意离婚,剩下的小孩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肯定还有调解的希望,就与调解员及书记员再次“背靠背”向双方明法析理进行了调解。
通过之前的沟通到这次的见面,双方经过沉淀也都冷静了不少,在审判团队的努力下两人终于能够坐在一起,高某也说出了小孩对他有看法,愿意跟随母亲魏某生活,在小孩抚养问题上高某做出了理性的思考,魏某也同意在部分财产的分割上做出让步,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
案结事了
在离婚案件中,虽然调解的过程几经波折,但是迎难而上通过与当事人的情感沟通、情绪疏导,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对家庭和孩子的影响都降到了最低。切实的为当事人着想,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这是李海运审判团队的宗旨,也是他们的心之所向。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编辑: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