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女子赌场之殇:故意伤害和冤假错案的可能?警方责任待查明

胡言炫事 2024-09-26 17:41:07

近日,湖北咸宁59岁的余女士向新闻媒体投诉,自己去赌场讨债,却被警方当赌徒,期间遭到了民警粗暴对待,导致3根肋骨骨折,多处挫伤,最终还被拘留10日。

据了解,今年3月份,余女士认识的“一米八”和另一个姓王的找她借5000元,15天后还,借款人系王某,一米八是担保人,但对方没有按期还款且找不到人,听熟人说“一米八”常出入赌场,。

4月17日,余女士便才去了武汉市江夏区的赌场寻找。这个所谓的赌场,不过是一个村庄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就像农村过红白喜事的防雨棚,一张桌子,几十人围着摇骰子。她没在赌场找到人,就在旁边池塘等待,可这一等,竟等来了警察抓赌。

余女士坚称自己没有参与赌博,只是来讨债的。但警方似乎并不相信她的解释,在抓赌时,下意识接电话的她竟遭警察棍打、脚踹胸口。审讯时,甚至被拉到小黑屋打了4耳光,逼她承认参与赌博,最终余女士只好签字。

4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余女士的行为构成赌博,对其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

余女士在拘留期间多次表示身体难受胸口疼,却未得到警方的重视,被认为是装的。直到拘留期满释放次日,经医院诊断,她右侧第4 - 6根肋骨骨折,多处挫伤,经司法鉴定属轻伤二级。

抛开一切不谈,就假如余女士真的参与赌博,可余女士只是接了个电话,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制作,根本无需动用棍打和脚踹,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且还造成余女士轻伤二级的伤势,按照法律规定,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且如果警方存在主观故意打伤余女士,那么警方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有就是警方在审讯过程中,打了余女士4个耳光,如果属实,那么警方也涉嫌违法。

可万一余女士并没有参与赌博,警方不仅酿成冤假错案,而且如此粗暴对待余女士,并造成轻伤二级的伤势,这背后所需承担的责任,只怕极其严重。

警方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是职责所在,也会受到人们的全力支持,但执法过程必须依法依规,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公民的申辩和诉求,也应给予充分的倾听和重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期待真相早日水落石出,还给余女士一个公道,也让公众对执法的公正性有更坚定的信心。毕竟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得到保障,而每一次执法也应该经得起法律和公众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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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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