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24日上午10时10分,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境内的山西铝厂消防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山西铝厂太华区13栋某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后,室内的景象却不由得令他们毛骨悚然:只见一具男尸趴在靠近门口的走廊上,身中数十刀,血肉模糊,脖子几乎被砍断,只剩下一点点皮连着头和身体,走廊、客厅、卧室以及阳台的墙壁上到处溅满了血迹……
由于灭火用水,地面的血随水漂流,整个屋子里充满了血腥味,其状惨不忍睹,恐怖至极。
消防队员见状,立即拨打了运城市公安局禹门分局110报警电话。
运城市公安局禹门分局于8月1日刚刚挂牌成立,主要管辖以山西铝厂为主的铝基地范围,局长张兴旺是一个从军二十余年、有着十余年公安工作经验的中年汉子,作风严谨,雷厉风行。
一个刚刚成立二十多天的公安局,一个上任伊始的公安局局长,遇到如此大案,其压力可想而知。
在听取110和刑警大队的简要汇报后,禹门分局局领导班子果断决定:动员全部警力,立即投入侦破工作,力争尽快破案。
在张兴旺局长亲自坐镇指挥下,分局全体民警在10分钟内全部赶到了现场,随即“8·24”专案组迅即成立。分管刑侦工作的政委梁亚民负责具体协调、现场勘查、外围走访、设卡堵戴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侦破工作迅速全面展开。
经专案组成员的细致调查,死者杜海冰,男,32岁,山西铝厂煤气分厂职工,河津市杜家沟人。现场有三种打斗工具:菜刀、打断三节的擀面杖和打碎的小凳子,有多处大面积的擦拭血迹和喷溅血迹。
专案组的技术人员据此分析判断:死者曾与凶手发生过激烈的搏斗,在搏斗中凶手可能受伤,而且凶手衣服上应该有血迹。
通过广泛调查走访群众,一条条有价值的线索很快反馈到“8·24”专案组指挥部,其中两条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重视。
第一条:据太华区13栋的联防队员谢正为(化名)反映,8月24日上午9点多,他曾看到一个30多岁、身穿黑中带黄半截袖上衣、灰色裤子、身高大约1.70米、工人模样的男子随杜海冰进入他的家中,20分钟后此人神态异常下楼离去。
第二条:一名知情者赵国开(化名)提供,他曾于8月24日早上8时30分左右在铝厂八号路引水渠下见到过杜海冰,两人蹲在路边交谈,其间,杜海冰曾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妻子不让其进门,要求到杜家中休息,杜海冰答应在自己家楼下等他,让对方打的过来。知情者便问对方是不是王海洋(化名),杜海冰答应了一声便很快离去。此前,知情人还曾听杜海冰讲过,王海洋几天前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妻子跟他闹离婚不让其回家。
专案组经过分析认为:杜海冰死亡时间应在早上9时10分至9时40分之间,由于杜海冰素有赌博恶习,其被杀很可能与赌博有关,而王海洋正是杜海冰的赌友之一。
据此确定具有铝厂职工身份的杜某赌友王海洋有重大嫌疑。
为了慎重起见,专案组决定在调查审讯王海洋的同时,对杜海冰的所有赌友进行传唤,特别是近期曾与杜海冰一起赌博的人。
案情上报到运城市公安局和铝厂党委。8月24日11时30分,运城市公安局和河津市公安局技术人员应禹门分局请求赶来支援协助办案。
然而专案组经过大量的调查和走访,王海洋作案的可能性被排除,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进一步现场勘查,专案组的侦查员们又发现一条重大线索:在床头发现了杜海冰的手机。
专案组的侦查人员灵机一动,想到手机的通话记录中肯定存有极高价值的犯罪信息。为了防止再走调查王海洋的弯路,专案组决定到电信局调出杜海冰的近期通话清单,将所有与之有电话来往的人全部纳入视线进行调查。
通话清单打出来了,一个叫杨龙的人赫然入目。
杨龙,男,时年29岁,小名龙龙,河津龙门铝厂轮换工,河津市城关镇杨家巷人,住铝厂毓秀区44栋。在早上8时30分左右,杨龙曾三次与杜海冰通话,且为杜海冰生前的最后通话记录。
杜海冰的赌友同时也提供,杨龙曾在8月23日晚与杜海冰等人一起赌博通宵达旦。
其通话时间与知情人提供的通话时间相符,在这个时间,他为什么要与杜海冰三次通话,他是不是那个要求到杜海冰家中休息的人?
况且杨龙也嗜赌成性,长期与杜海冰在一起厮混赌博,杨龙的犯罪嫌疑骤升!
很快,杨龙接到了运城市公安局禹门分局的传唤。
但就在他走进公安局大门的一刹那,等候审讯的民警信心却发生了动摇。那从容不迫、镇定自若的神态,怎么也不像刚刚杀过人的样子。
讯问中,杨龙也毫不隐瞒昨晚与杜海冰一起赌博及早上8时30分左右向杜海冰打电话的情况,并对当天上午的活动情况讲得头头是道:早上到杨家巷老家,在村中的理发店理了个发,到附近村子的村民家中看了会儿打扑克,回厂途中电话约赌友朱小明(化名)到饭店喝酒,听说杜海冰被杀,然后相约朱小明一起去探望,回到厂后到家中骑上摩托车,拟与朱小明到约定的饭店会合。
对其身上多处伤痕,杨龙解释说是在骑摩托车行至12号路电信局门口时与人相撞造成的,并有朱小明为证赔了对方200元钱。后又应邀到赌友高光朋(化名)处商议昨晚与杜海冰一起赌博如何应付公安一事。
经调查,杨龙回村中、发生交通事故、应邀与赌友会商等情节确有其事,其陈述似乎天衣无缝。
尽管杨神态自若,花言巧语,细心的民警还是从中发现了不少疑点:杨龙早上明明在家睡觉,为什么要向杜海冰谎称妻子不让进家?宽阔的马路,他为什么会撞到另一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上?本与赌友们商定,为什么偏偏他一到公安局就坦白交代昨晚的赌额大小?尤其是杜海冰手机中那连续三个同一号码,更像一颗坚实的铁钉,令他的种种谎言不攻自破。
围绕杨龙的活动情况,专案组再次展开深入的调查。
结果发现,杨龙回老家村中的时间在案发时间之后,也就是说他具备作案时间;
询问杨龙妻子所述与杨龙交代的当天凌晨至上午的活动情况不符,说明他在有意撒谎;
经对其身上多处伤痕进行检验,并非一次形成,说明并非交通事故所伤。
看来,他潜回村中、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频频与熟人接触,这一切都不过是处心积虑想造出一个无作案时间并掩盖其伤情的假象。
面对如此心狠手辣、诡计多端的重大杀人嫌疑对象,专案组的办案民警一面与其斗智斗勇,一面积极搜集固定证据。
经过数小时的调查取证和艰难审讯,在铁的证据和法律的威严面前,8月25日凌晨4时,杨龙不得不交代了其杀人、劫财、放火的犯罪事实。
几年来,杨龙长期与杜海冰在一起赌博,由于杜海冰善于赌场骗术(据杨龙讲),杨龙先后共输掉七万余元,于是对杜海冰怀恨在心。
案发前夜,杨龙又赌输两万余元,其中欠杜海冰一万余元,杜海冰限他当天清完赌债。为骗在歌厅嫖宿的杜海冰回家商量还债事宜,杨龙谎称妻子不让进家要求到杜海冰家中休息并商量还债一事。
8月24日上午9点多,杜海冰按照约定在楼下等候,共同上楼脱衣后分别躺在床和沙发上休息,杨龙恳求杜海冰减少赌债数额并宽限还债期限,杜海冰不肯,于是杨龙顿起杀机,借上厕所之机,从厨房操起擀面杖朝杜海冰后脑、眉心等处猛击,擀面杖断为三段,杨龙顺手又拿起一只小凳猛砸,随后又拿着菜刀追砍杜海冰,致杜海冰身中数十刀,颈部被砍断,当场死亡。
确认杜海冰死亡后,杨龙洗去身上的血迹,穿好衣服,劫走杜海冰衣兜中的2900元现金,为发泄愤恨,并毁尸灭迹,又用打火机点燃床单后逃窜。
杨龙回家换好衣服,打的回杨家巷村中,将沾上血迹的衣物丢弃在一公厕内藏匿,随后理了发,又回厂骑摩托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企图掩盖其身上的多处伤痕。
机关算尽太聪明,到底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凶手终归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2002年3月22日,经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杨龙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不久后,杨龙上诉到高院,最终维持原判。
2002年5月,杨龙被押赴刑场,结束了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