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看完原著之后才发现,电视剧中的方协文和书中的方协文,不像是同一个人。
电视剧中的方协文,几乎包揽剧中的诸多精彩情节,戏份也很多。
而原著中的方协文虽然和玫瑰相处十年,却只有关于他的寥寥几句轻描淡写。
因为他在玫瑰的生活当中,只是一个工具人的角色。
当年玫瑰爱庄国栋爱得轰轰烈烈,最后庄国栋却和未婚妻如期结了婚。
受了情伤的玫瑰在哥哥的资助下赴美留学。
在美国留学期间遇见了方协文后,玫瑰为了疗情伤,和方协文恋爱。
用黄振华的口吻来描述方协文,那就完全是一个愣头愣脑的呆子。
玫瑰跟他在一起,完全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对比玫瑰以前的追求者,方协文简直是最不堪入目的一个。
“他算老几?这小子蠢相,一副没出息模样,玫瑰以前扔掉的男人,还比他像样多了,他是怎样开始登堂入室的?我不喜欢他!”
得知玫瑰和方协文在一起以后,黄振华的内心是凄凉的,因为在玫瑰的眼里,他看不到光了。
“为什么你的眼睛不在闪亮跳跃?你嘴角不再含笑风声?”
这是来自哥哥的哀叹。
而玫瑰和他在一起的理由,仅仅只是因为:
他对我好。
02
玫瑰与母亲的关系素来不好,而她母亲却破天荒喜欢方协文,对他赞不绝口。
“他真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男孩子,老实诚恳,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正人君子,玫瑰能够遇见他真是我们家的福气。”
后来为了让母亲高兴,玫瑰便与他结婚生子,两人在一起十年。
原著是以黄振华的口吻来描述故事情节。
所以我们并没有看到玫瑰和方协文相处的点点滴滴。
只是在玫瑰与方协文结婚后数年,再次回娘家,哥哥大吃一惊。
玫瑰结婚以后,她的身材开始发福,臃肿,比起以前足足胖了不止30磅。
玫瑰过了十年没有灵魂的日子,她看上去眼神黯淡,眼里无光。
而婚后的方协文,还没到中年就已经长了啤酒肚,一副钝相。
经常皱着眉头,经常一额的汗,已经变成了一个思维做派非常老土之人。
傅家敏形容第一次见到方协文:
“方协文这个人,正如黄振华所形容的一样,是个绝望的人物。
他肥胖,不修边幅、笨、迟钝,连普通的社交对白都说不通,夹在黄家一群玲珑剔透的人当中,根本没有他立足之处。他大概也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更加放弃,不住地用一条皱腻的手帕抹汗,身上穿美国人那种光滑的人造纤维料子的西装。
方协文的西装领子还宽得很,胡乱缚条领带,足有四寸阔,一双皮鞋的头部已经踢旧,袜子的橡筋带松开来。
香港一般的银行小职员都还打扮得比他入时、整洁,但他像所有在外国小镇住久了的华人一般,言语间还处处要透露他的优越感,一切都是美国好,美国人连煎一条鱼都好吃点,美国的月亮是起角的。”
这样鲜明的形象描述,和我们在电视剧中看到林更新饰演的方协文,完全不是一个人。
03
玫瑰在结婚前买一件大衣3000块都不够,婚后却问苏更生是否有七元一条的牛仔裤,什么皮鞋50元一双。
可见她与方协文在一起,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整个人没有魂魄。
从黄振华和苏更生对她的印象描述当中,玫瑰那时已经是一个失去了灵魂和生气的玫瑰,暗无生机。
后来玫瑰的母亲去世,她不必再继续这段味同嚼蜡的婚姻。
母亲给她留下了一套老房子,她回来装修,并与方协文提出离婚。
为了使母亲高兴,她跟方协文一直在一起数年,母亲去世后,她再无后顾之忧。
她节食断糖几年后,逐渐恢复了原先的身材和样貌。
方协文有跑回国内来试图挽回这段婚姻,只不过他不明白,玫瑰只是把他当做了工具人,并没有爱过。
一开始是为了避世,疗伤,有人陪伴,有人对她好。
再后来,是为了让母亲满意和安心。
玫瑰说道:
“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方协文当然舍不得放玫瑰走,但是他拿玫瑰根本没辙。
黄振华更是一点也不留情面:
“方协文,一个人见好要收手,玫瑰已经付出给你她一生光阴中最好的十年,请问你还有什么不知足?她跟你在一起根本是一个错误,你应当庆幸你有过与她共同生活的机会,适可而止。”
大家都觉得,玫瑰这样的人间尤物,能同他在一起十年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他方协文应该知足。
他几十年如一日在银行柜台上班,位置都不曾换过一个,一生碌碌无为。
根本不像电视剧中林更新饰演的方协文那样英气与功成名就。
只能说,编剧还是用心了。
书中那不值一提的方协文,最后摇身一变,换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人物。
他拥有高学历高智商,最后还成为了创业公司老总,买豪车住豪宅,拥有无上荣光。
他让我们在剧中看到了许多关于爱恨纠葛的精彩片段,至今回味起来,仍感是难得的经典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