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的人想必都会记得上世纪90年代末期之前的流氓罪罪行,当我们听到有谁犯了流氓罪,就如同听说了瘟疫一样的可怕、愤恨和不耻。
时代的发展太快,当下社会上现象乱出,如果放在那个时代,那么犯了流氓罪的犯罪分子恐怕监狱都关不下了。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街头穿着暴露是流氓;交往男朋友过多是流氓,60年代的瞿曼霞交往了18个男友并且都发生过性关系,她的思想潮流很前卫,穿着妖娆暴露,被判处流氓罪死刑。临刑前,她大喊:“性是自由的。”
现在,处几十个甚至上百的男女朋友关系大有人在,两性发生关系也是毫无忌讳。
真是时过境迁,就像刀郞《罗刹海市》里的勾栏从来扮高雅,半扇门楣上裱真情。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是流氓罪,也是要掉头的。
不得不说,那时候的社会治安真的是好,女人知道什么是廉耻,男人知道什么是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