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能否进行质押呢?早了解早受益

天下通商贸 2024-06-17 06:11:28

标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能否进行质押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票据质押与票据转让之间的关系。

标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能否进行质押呢

从质押过程中看,出质人将票据出质给质权人,使之占有该票据,但该票据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质权人,仍属于出质人所有。而且在出质人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清偿了全部债务,质权人就应将该票据交还给出质人。

标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能否进行质押呢

因此有人认为票据的质押不等于票据的转让,标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可以质押。但是问题在于,如果出质人一旦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未能清偿债务,质权人能不能使用这种不得转让的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实现债权呢?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显然质权人的债权,得不到保证实现。因此标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宜作为质物用于质押。

标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能否进行质押呢

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价款和利息,但是却不能以这张“不得转让”的票据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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