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变成了危险制造者?公车私用还是权力滥用?警察的职责到底是保护百姓还是恐吓百姓?"我只是记录了真相,怎么就成了'违法'了?"漆先生无奈地说道。一段短短十几秒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揭开了一场令人愤怒的权力失控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基层执法行为的深刻反思。

2025年2月13日,甘肃省定西市漳县的一条国道上,阳光明媚,路况良好,车辆稀少。路面宽阔,视野开阔,本该是一段平静的行驶时光。

漆先生驾车行驶在这条国道上,通过他的行车记录仪,一场令人震惊的画面被完整记录下来:一辆正常行驶的农用三轮车突然被对面驶来的警车毫无征兆地别向路边。三轮车司机本能地向右躲闪,结果连人带车跌入了约70厘米深的路沟中。
整个过程中,警车上的两名警察竟然无动于衷,没有丝毫要下车查看情况的意思。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后排还坐着两个小孩,不知是否是警察的家属。当漆先生停车打算查看情况时,警车上的人甚至威胁他"赶紧走,别在这围观"。
三轮车司机自己挣扎着从沟里驶出,身上沾满了尘土,脸上写满了委屈与无奈。但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遭遇,默默地拍了拍身上的土,继续前行。
漆先生目睹这一切,心中的正义感使他决定将这段视频发布到网络上。他想着,这样的行为必须要让更多人知道,警察的职责是保护百姓,而不是仗着权力欺负百姓。

视频一经发布,立即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无数网友对这种执法行为表示愤怒,纷纷留言谴责。然而,事情在第二天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
漆先生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当地派出所所长,语气强硬地要求他立即删除视频,称这样做是"违法的",并传唤他到派出所"问话"。这种恐吓式的处理方式,无疑是对举报者的二次伤害,也暴露了某些基层执法人员对公众监督权的无视。
事件持续发酵,引起了省市各级公安部门的高度关注。当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涉事派出所负责人时,对方态度蛮横,声称"这是办案需要,需要保密",拒绝透露任何细节。
然而,事实真相很快浮出水面。据知情人透露,当地正在进行针对电动车、三轮车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牌无证行为,一旦被查获将罚款700元。本应由交警部门负责的工作,不知为何派出所也参与其中,并采取了这种危险的执法方式。
【事件后续】随着事件持续发酵,甘肃省公安厅、定西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前往漳县实地调查。

2月18日,调查组抵达漳县,首先听取了当地公安局的情况汇报,随后分别与涉事警察、三轮车司机和举报人漆先生进行了单独谈话。据知情人透露,调查期间,涉事派出所所长已被临时停职,配合调查。
2月19日下午,定西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经查,涉事民警张某在执勤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已对其进行停职处理,并启动纪律审查程序;同时,对漳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全面整顿执法作风。

更令人愤怒的是,调查还发现这并非个案。近期漳县周边多名农村居民反映遭遇类似情况,有的甚至被索要"私了费",不给就扣车罚款。这种"创收式执法"在当地已形成一种不成文的潜规则,严重损害了警民关系和执法形象。
截至发稿时,甘肃省公安厅已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执法风险点,规范执法行为,严禁借执法之名搞"创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恐吓举报人。同时,省公安厅还公布了举报热线,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执法不规范行为。
对于漆先生,省调查组特别指出,公民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记录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漆先生的行为不仅不违法,反而是对社会正义的维护,值得肯定。
【网友评论】"漳县公安局,羞不羞?以这种方式让全国人民认识漳县!原本默默无闻的小县城,现在因为这种事'出名'了,真是丢人丢到全国去了!"

"这哪是执法啊?简直就是强盗行为!我爸也是农村的,经常开三轮车拉点农产品,想想他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后果不堪设想啊!甘肃公安厅必须给个说法!"

"我最担心的是漆先生!敢于站出来揭露这种行为真的太勇敢了!希望有关部门真正保护好举报人,别让基层打击报复!"

"看到县公安局的抖音号都注销了,真是笑死人!平时晒晒抓小偷、救小猫多威风,遇到自家人违法就集体失声了?公信力就这么建立的?"

"不光要查别车的事,还得查查警车后座为啥坐着两个小孩?这是公车私用吧?还有啥保密的办案需要?整个就是胡说八道!
【个人建议】这起事件折射出的问题远不止表面上的"别车"那么简单,背后是权力失控、执法任性和公共监督机制缺失等深层次问题。

针对此类情况,我想提出几点建议:
1. **完善执法全程记录制度**
俗话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确保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同时,建立执法记录定期抽查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像这次,若非漆先生的行车记录仪,这起恶劣事件可能就被掩盖了。
2. **建立基层执法监督平台**
各级政府应建立独立于公安系统的执法监督平台,接受群众对执法不当行为的举报。这类平台应直接向上级政府或纪检部门负责,避免"自己查自己"的尴尬局面。有鉴于此事,我建议甘肃省考虑设立"阳光执法督察办公室",专门负责处理此类投诉。
3. **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
对敢于举报的公民,应当建立特殊保护机制。像漆先生这样的举报人不仅不应被威胁,反而应当受到表彰。建议修订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从重处罚,真正让"打击报复举报人比原罪更严重"成为执法人员的共识。
4. **改革基层执法考核机制**
目前不少地方仍存在"以罚代收"的现象,即通过罚款创收来完成考核指标。这种扭曲的考核机制必然导致执法任性。建议各地公安机关改革考核体系,将群众满意度、执法公正度纳入考核,弱化罚款数量指标,从源头上杜绝"创收式执法"。
5. **加强法治教育与警察职业道德培训**
针对基层民警,应强化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警察的天职是保护人民,而不是威吓百姓。建议甘肃省公安厅以此事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重塑警察的职业荣誉感。
归根结底,执法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必须为人民服务。任何脱离这一原则的执法行为,无论包装得多么冠冕堂皇,都终将被公众抛弃。希望这次事件能成为一个转折点,推动基层执法行为的规范化、阳光化。
俗话说"民不与官斗",但在法治社会,公民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公权力的运行。漆先生的勇气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因为只有人人参与监督,法治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结语】一辆警车的肆意别车,折射出的是权力的任性与失控;一个普通公民的勇敢举报,彰显的是公民社会的觉醒与成长。当权力与民意相遇,当傲慢与正义碰撞,历史总是站在正义一边。愿这次事件成为推动基层执法改革的契机,让每一位执法者牢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则造福百姓,用得不好则伤人伤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