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个笑话,讲述的是一位认真负责又死板教条的医院护士和医生:一名患者在医院治疗失眠病,刚刚睡着,医生便安排护士把他叫醒。于是,护士摇着病人嘴里说:醒醒,醒醒。病人睡眼迷离问道:把我叫醒干嘛?护士说:你该吃安眠药了……
12月4日,江西宜春发生了一起类似“医院护士叫醒失眠病号吃药”这样的事情。一名货车司机发视频称,自己在高速上驾驶货车,因担心疲劳驾驶,便进入了高安某服务区休息。睡梦中被交警叫醒并开罚单。说他疲劳驾驶,要处以罚款。
12月5日,江西省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告诉记者,对于载货汽车,会通过平台预警进行检测,若监测到驾驶员存在疲劳驾驶行为,会记录并依据法规对其进行处罚。这样一解释,网友们知道了,对大货车司机的处罚,是合法合理的事情。
同时,也需要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识,以免不明就里的网友带节凑的胡乱批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连续驾驶载客汽车、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者,将进行罚款和记分处罚。
按道理来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只要符合疲劳驾驶界定就该罚。从警方的回应看,交警部门的执法应该没有毛病。因为基本可以确定,该货车司机进服务区休息之前已经超时了。既然法律有疲劳驾驶的相关规定,睡觉前已超时疲劳驾驶当然要处罚!比如犯罪分子杀了人,放下刀之后警察就不能抓了吗?
尽管对这位货车司机的处罚是合理合法的事情,但是,正在睡觉之中把“疲劳驾驶者”叫醒,总感觉这样的方法方式不太人性。如今现代通讯非常发达,为什么不用短信的形式通知司机接受处罚呢?偏偏要在货车司机已经感觉到疲劳驾驶了,在别人服务区休息睡觉的时候把他叫醒。
需要客观表述的是,疲劳驾驶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发现难、查处难这是曾经存在的事情。曾经有些地方为了查处疲劳驾驶,往往采用“守株待兔”等传统方式执法。但是,这样用警不够精准,执法的过程也会有弹性。所以,一些地方根据公路上的监控设备、卡口系统等资源,建立起智能预警系统,如果发现司机连续驾驶,即通过预警系统进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