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交通执法“3.15”打假在行动只为守护安全出行

MC洋洋拍客 2023-03-15 19:05:56

今天是3月15日,也是第41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次充好、价格欺诈、霸王条款等等都在这一天成为最热话题。殊不知常州交通执法也在默默地奋力“打假”。

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常州交通执法一直在行动!下面分享的这些典型案例,就是为了让从业者引以为戒,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出行时,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保留证据并寻求执法部门帮助。维护您的权益,常州交通执法一直在行动!

一、“假”装热心,故意绕路

在本月(3月)6日,一出租汽车驾驶员载着李先生一家三口从常州市火车站出发前往恐龙园度假酒店。到达目的后李先生支付了42元车费,巧得是和李先生同行的朋友晚几分钟出发竟先一步到达酒店。两人一合计,同是从常州站出发到恐龙园,朋友打车只要21元,而李先生却贵了一倍,并且花费的时间更长。随后李先生拨通了投诉电话。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查看了当时车载视音频,发现该“热心”驾驶员在明知李先生是外地游客,且对常州路况不熟悉的情况下,仍然向其推荐不合理的高架路线,并称该路线又快又便宜。然而事实恰好相反,李先生朋友先到酒店的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将绕路的车费退还乘客。

常州交通执法提醒:面对驾驶员推荐行驶路线时,乘客可以通过导航软件对行驶里程进行查询,避免掉入陷进。如遇司机绕路,请保存相关证据(如:记录出租车车牌号码、出租车发票、网约车订单截图等)并及时拨打全国统一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进行投诉反馈。

二、“假”借提示,偷换概念,误导乘客

3月10日,执法支队接到张先生投诉称自己遭遇了多收费。执法人员通过调看视音频监控了解到:张先生从奔牛机场打车去南京禄口机场。因为行驶路线经过高速,下车后驾驶员向张先生索要了120元高速过路费,此时张先生产生了异议,因为张先生只收到了60元的高速过路费发票,为何要支付120元?这时驾驶员振振有词的指着副驾驶上的提示标语说道:“你看,路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费用由乘客承担,我回去也走高速的,所以也要收过路费,来回一共120元。”虽然心里犯嘀咕,但是张先生碍于这是官方的提示标语就支付了。其实这是驾驶员偷换概念,根据相关规定只有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产生的过桥过路等费用才由乘客承担,禁止收取空载返程的任何费用,该驾驶员行为属于违规收费,执法人员立即对其立案处罚。

常州交通执法提醒:乘客乘坐出租车时按表付费,乘坐时产生的过桥过路过江费用由乘客承担,并向驾驶员索取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或者不合理的收费,乘客有权拒绝支付。

三、“假”称爆胎,爽约乘客

3月14日,市民李女士通过95128平台进行预约叫车。两分钟后,驾驶员电话联系李女士称自己的车胎破了,不能来接,要求李女士重新打车。巧的是正在路边等候的李女士正好看见马路对面一辆出租车正迎面驶来,正要招手打车,发现该车接了另外一个乘客后扬长而去。李女士看了下车牌后发正是刚刚她从95128上预约的车辆。见此情况气愤的李女士拨打了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了解了情况:原来驾驶员在接了李女士的订单后又从其他软件接了一个路程较远的订单,为了多赚钱所以“假”爆胎爽约了乘客。该驾驶员行为已经涉嫌不履行电召服务,执法人员已对其立案调查。

常州交通执法提醒:诚信经营乃生存之本,切勿贪图小利,辜负了信任,也抹黑了行业。

诚信是做人之本,从业之跟,弄虚作假不仅害人害己,甚至还会触犯法律法规,后果得不偿失。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再次呼吁各位市场经营者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执法部门也将继续净化市场秩序,维护好每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我苏网 记者/刘卫  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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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洋洋拍客

简介:资深媒体人,做政治的明白人,做发展的开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