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杀妻案:妻子出轨感染艾滋传染一家3口,丈夫持刀把妻子捅死

科学极星号 2023-05-26 12:18:54
【案件摘要】

上海一处出租屋里传来一个男人的怒吼声:“为什么你出轨感染了艾滋还要传染给我?还要生下儿子?”。之后便听到女人的尖叫和铁器落地的声音,这个男人把自己的妻子捅死了。

在上海打工的黄松林因为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但是检查结果却让他意想不到——他感染了艾滋。

黄松林很疑惑自己到底是怎么感染上的。因为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输过血,也没有和除了妻子以外的其他女人发生过关系,这样排除下来,结果就只有一个——是妻子传染给他的。

其次,他联想到自己尚在襁褓中的儿子。孩子从出生开始就体弱多病,黄松林本以为是新生儿抵抗力弱,这样想来,难道自己的儿子也患有艾滋?

黄松林怒不可遏,赶忙回家质问妻子。谁知妻子竟说是黄松林自己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才沾染上的。

见妻子不愿沟通的姿态,黄松林只有偷偷看妻子的手机。果然通过检查各类社交软件,黄松林得知妻子一直和其他男人有不正当关系,进而感染了艾滋。

不仅如此,妻子隐瞒了病情之后还和自己生下了儿子。

虽然证据确凿,但是黄松林的妻子仍然是指责黄松林,说是因为黄松林自己成天不在家,自己才会出轨的。

黄松林确实经常不在家,但是都是为了出去打工挣更多的钱,为了让自己的小家能够过得更滋润。妻子明知道自己的辛苦,不仅出轨还这般理直气壮。

黄松林越想越气不过,此时儿子的哭声像是一桶油浇在黄松林的心中的怒火上,彻底烧光了他的理智。自己感染无所谓,但是自己的儿子还这么小,感染了艾滋病以后可怎么办?

于是,黄松林从厨房拿出菜刀将仍不知悔改的妻子砍死,之后报警自首。

【以案释法】

首先黄松林的行为无疑触犯了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指的是故意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的黄松林用菜刀将妻子砍死,符合故意杀人罪的要件。

其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伤害妻子的生命安全,可为了发泄心中被背叛的愤怒,他还是用刀杀死了妻子。

需注意,故意杀人罪根据情节的轻重不同,所判处的刑罚也就不同。一般而言行为人若是主观恶性较大,造成的社会影响大就会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若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相对而言没那么大或是有悔过、立功表现,则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是情节较轻的,则会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黄松林在杀害妻子之后便自首,属于是法定从轻情节,也就是说若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之后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之后法院在对其量刑时则会从轻处罚。

这是因为行为人若是有自首情节,那么行为人一般而言主观恶性较小,具有可改造性。

我国《刑法》是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若是行为人能够接受改造,重新融入社会,那么相应地在量刑时会从轻处罚。

那黄松林的妻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却还是隐瞒自己的病情,传染给黄松林并且生下儿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首先其妻子的行为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因为按照我国《刑法》地规定,传播性病罪主要规制的是卖淫或是嫖娼的行为,也就是具有金钱交易性质的性行为。

但是黄松林与妻子之间并不存在金钱交易,不能被定性为传播性病罪。

其次,也不构成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该罪的构成要件要求危险方法危害到不特定的多数人,但是黄松林的妻子目前只危害到黄松林以及他们的儿子,是特定的两人。

若是黄松林的妻子在感染了性病之后去从事卖淫活动,那么就有可能感染不特定的多数人,可能构成该罪。

最后因为感染了艾滋一般都意味着死亡,但是其妻子也不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因为故意杀人罪属于结果犯,也就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是要以死亡结果出现为要件的,但是感染了艾滋病之后一直到发病死亡之间是存在很长的时间的,难以认定感染艾滋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难以认定故意杀人罪。

所以对于黄松林妻子的行为的定性,目前在法律上尚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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