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离钱越近的地方来钱更快,更有甚者,胆大包天,暗渡陈仓,私吞货款。
近日,江苏某4S店就出了这么一件事,一女销售以公司的名义,偷用公章与客户签订合同,但却以各种方式诱骗客户将钱转至其个人账户。
该名女销售私吞金额高达千万,贪婪恶行,令人发指。
私吞千万被刑拘,4S店:个人行为,合同不予认可江苏某凯迪拉克4S店,惊现小偷女销售,诱骗40余人,涉案金额百万甚至高达千万。
事件的起因是,多名车主交了钱却迟迟提不到车,意识到事态不对,几名车主结伴前去4S店讨要说法。
经对照发现,这些车主都不约而同地与店内一名女销售关联,并存在着金钱交易。
女销售几次三番费尽心思诱骗车主,声称让车主先将定金或尾款交给她,她再将费用转交到公司账户。
面对女销售的说辞,车主们虽心生怀疑,但抵不住女销售的软磨硬泡,加之女销售的员工身份以及签订了的合同和收据,车主们还是将金额通过转账的方式转给了女销售。
但无疑,他们受骗了,女销售不仅没有将钱转到公司账户,反而是自己用来消费和还债了。
无奈,受骗的车主只能联合报警,涉事的女销售所涉及的金额较大,已被刑事拘留。
公司回应:个人行为,合同不予认可店内的销售捅出如此大的篓子,如此大的金额漏洞,4S店自然不愿意也背不起这口黑锅。
对于女销售和车主签订的合同,4S店的回应是:女销售陈某在经理下班间隙,私自偷拿并使用的公章,购车合同是陈某私自和顾客签订的,公司并不知情。
对于这场骗局,公司把错全都归咎于陈某身上,并且对外表示只会对有效合同负责,只有钱都交给公司了的车主才能提车。
网友热议合同是真的,盖也是真的,但是都是真的却被4S店单方面认为是“假的”,现如今,把错都归于一个人身上,车主白白浪费一辆车的钱,4S店却试图美美隐身。
不论陈某是诈骗还是挪用公款,4S店都难逃其咎。
这不是经济纠纷,而是诈骗,女销售陈某或许无法承担经济赔偿,牢饭是得吃的,钱是赔不起的,若是协商不成车主们将4S店告上法庭,很明显,胜败已定。
写在最后多行不义必自毙。
女销售一人的行为,造成了三方的损失,还把自己交代进去踩缝纫机了,得不偿失。
而4S店监管存在漏洞,也必然要为此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