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新入职一家公司,老板问我要不要给我缴金,如果我不需要公司给我缴金,那么就会每月转成现金加到我的工资里。老板说,公司里的外地同事都是这样操作的,没有一个是愿意要缴金的。
我以前还真不知道“缴金”还可以这么来操作的。社保缴纳,这么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居然可以放弃,而且还是自己主动放弃的。但是那个公司里的外地同事就是这么操作的,后来也有外地同事谈到过这个事情,同事说,他们外地人,今后终归是要回到老家去的啊。后来看到过资料,说是当时外来人员想要在上海缴社保,也不是想缴就能缴的,而是要有一个缴金的资格,达标了才能缴的。说穿了,外来人员中的高端人才之类的,才能在上海缴纳社保,像那家公司我的那些外地同事,他们想要在上海缴金都缴不成,因为他们都不达标,都没有缴纳社保的资格。当年眼光长远一点的,会在自己老家缴纳社保,这也是当时的社保缴纳的政策。事到如今,很多在沪的外来人员,都故意不提当年自己在上海缴纳社保的资格都没有,这毕竟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多少还是有点不愉快的。但是,不管如何,当初都是自己的抉择,既然做了选择,就接受为之而来的结果,怨不得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