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牟林翰被判刑、翟欣欣被逮捕,看川大“八号地铁女”张薇的结局

唐之子 2023-06-17 12:54:06

近日两起曾备受大家关注的热点事件终于有了结果,一起是在6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翟欣欣执行逮捕。另一起是在6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被告人牟林翰涉嫌虐待罪一案作出了宣判,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牟林翰有期徒刑3年2个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两起案件取得进展都是在广大民众多年的持续推动下促成的,是民意的胜利,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们先从牟林翰涉嫌虐待罪一案说起。

2018年8月,被告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牟林翰与被害人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某某(化名包丽)确立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就因为包丽之前有过x经历,牟林翰便以包丽不是处女为由对其进行肆意地讽刺打压与各种PUA精神控制。说自己有处女情结,频频向包丽灌输“你把最美好的东西给了另一个人”、“你对不起我”、“我很痛苦”等思想,谴责包丽是“骗子”,甚至逼包丽以自扇巴掌的方式,来进行道歉。

让包丽跪在地上主动忏悔。

牟林翰要求包丽去文身。内容是:我是牟林翰的狗。

让包丽为他怀一个孩子,然后打掉,把病历单给他。

让包丽去做绝育术手术,把病历单给他。同时他还强调要做永久不能疏通的绝育,然后切除一段输卵管,告诉医生不要扔掉,带回来给他。

牟林翰还拍下了大量性爱视频,让包丽产生愧疚。放大缺点,持续打压,再用性爱视频威胁。

但是他最终的想法是逼女友去死。在关系闹僵之后,不时地诱导包丽自杀。

牟林翰说:“你答应过我,离开我就去死,你还记得么?”包丽说,“我答应你。”

为了将“自杀”两个字植入包丽大脑,牟林翰就拿自己“试水”。

假装要割腕给包丽看。

开假的洗胃证明。

最终,包丽在牟林翰精心设计下的陷阱下自杀。

2019年10月9日晚,包丽给牟林翰发了一条消息:“我是林翰的一条狗,遇到闪光的你,而我却是一个垃圾。妈妈今天给你谢罪了。”(交往时,牟林翰称包丽妈妈。)随后在宾馆服用200片安眠药自杀,后被诊断脑死亡。

事件发生后,网友们群情激昂,人神共愤,网友们纷纷要求对其从严惩处,甚至要求处以死刑,后来警方也正式立案侦查,然而在接下来大半年时间里,牟林翰一直没有被逮捕,并且在2020年6月9日被捕后也迟迟未能审判,为什么?因为现有的法律很难给牟林翰定罪。

原因有两个:

一是因为牟林翰更多的是实施的“精神虐待”,与传统肉体的物理性虐待不同,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虐待罪一般是针对的家庭成员,而家庭成员一般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作为两个大学期间没有生活来源在一起同居的年轻人来说很难被称为家庭成员。也就是说虽然有虐待的事实,但可能并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最终,法院经过长期的权衡和考量,回应了广大民众的期待,做出合情、合理、但在合法性上可能有一点欠缺的判决。

再来看看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案

2017年3月30日,苏享茂通过世纪佳缘婚恋网站结识翟欣欣,翟欣欣声称对他一见钟情,虚构了自己只有一次恋爱的历史,并隐瞒了自己曾结婚并有前夫的事实。在他们仅仅认识60几天的时间里,苏享茂就为翟欣欣花费了约653万元。

在2017年6月7日正式领证前,翟欣欣骗毫无心机的苏享茂签订了一份婚内协议:如果离婚,男方要赔偿女方500万和一套房产。

随后,翟欣欣又以结婚了很快就会有孩子为由,逼迫苏享茂卖掉婚前的北京西二旗的房子,换成大房子或别墅。把苏享茂婚前房产几乎全变成婚后财产,他几乎被翟欣欣榨干了。离婚时,翟欣欣以家中有官员亲戚及举报苏享茂偷漏税相要挟,逼着苏享茂签订了索要1000万元分手费及海南300万元房产的离婚协议。苏享茂被吓住了,乖乖的把自己最后的身家660万元全部掏出来交给了翟欣欣。

最终心理崩溃、走投无路的苏享茂在2017年9月7日凌晨留下一封遗书后跳楼自杀。

事情发生以后,网友们纷纷对翟欣欣把丈夫当成“人肉提款机”,活活逼死苏享茂的行径进行了谴责,斥其为“艳若桃李,心如蛇蝎”,称其为全网最狠女人。按理说她早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了,为什么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翟欣欣都没有受到处罚呢?

这是因为两人之间是婚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在法律上并不完全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夫妻在离婚时,为了争夺财产或者索取赔偿,会使出包括敲诈勒索常用的“恐吓、威胁、要挟”等方式的各种手段,如果这种行为都被当做敲诈勒索的话,那么敲诈勒索案件就会呈几何数量的增长,翟欣欣正是利用这个法律漏洞躲过了法律的制裁。

为什么现在司法机关最终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翟欣欣执行逮捕呢?

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在审理有关的民事案件中发现了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的更多证据。

二是翟欣欣与苏享茂相识至协议离婚仅110余天,期间收受苏享茂赠与的车辆、物品、钱款价值超过300万元,婚恋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特征,疑似骗婚,这与其他的离婚纠纷明显不同。

三最重要的一点是该案影响极大,民愤强烈,民众普遍要求对其严惩,对其制裁不会引起反弹。

因此可以说,包丽被虐待案与翟欣欣涉敲诈勒索案,都是典型的由民意推动的法治大案,由于受害者亲属多年的坚持和广大网友长年的呼吁,促使司法人员在情、理、法之间做出了平衡,最终突破了法律规定,做出了符合全民期待的判决,维护了公平正义。

我们再来看看广州8号线地铁事件。

川大研究生张薇在广州8号线地铁上怀疑农民工大叔偷拍,在大叔自证清白后为博眼球仍在网上发布大叔的无码视频,骂大叔是“猥琐男”,其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说“猥琐男出门必4”。她还说了两句引起全网愤怒的话:“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事情被网络曝光后,张薇仅仅是将视频删除,并没有对此事有任何发声,对于她在网络发布视频恶意曝光并污蔑大叔为猥琐男的行径并没有给予任何解释,并拒绝道歉,引发了全网的谴责和声讨。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以及大叔在儿子陪同下报警的情况下,张薇才终于被迫低下了头,她骗大叔一家说学校要开除她,博取了大叔一家的同情,大叔选择了原谅张薇,并希望学校不要开除张薇。随后张薇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道歉信时,设置一键防护屏蔽网友发言、疑用小号发言洗白以及开通打赏等骚操作证明了其道歉的虚伪,激起了网友们更大的愤怒。

由于大叔一家在张薇的欺骗下原谅了张薇,而张薇所涉嫌的侮辱,诽谤又属于自诉案件,因此张薇实际上已经逃过了法律的惩罚,并因此而免受开除的处分。

由于张薇的种种恶劣作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引起了网友们强烈的愤慨,他们纷纷在网上发言,声讨张薇的恶劣行径。因此,在事情过去几天后仍热度不减,表达了网友们惩治邪恶、维护公平的朴素情感。

而实际上,张薇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6月9日下午,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提到: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如果按上述意见规定,张薇已涉嫌侮辱罪和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这两种犯罪的量刑标准都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且该意见明确了"自诉转公诉"的程序路径,也就是说以后像这种事情即使大叔原谅了她,司法机关也可以对其追责。

那么,司法机关会不会顺应广大网友的期待,对张薇进行处理呢?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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