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女子曝光”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6月7日,广东广州地铁8号线上,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张某薇在坐地铁时,看到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此男子两耳带着耳机,由于没有座位可坐,蹲在靠边的位置,双手举着手机。对于一个蹲着的人而言,双手举起手机是正常姿势,然而这件事被张某薇看到之后,就认为这男子是猥琐男,怀疑对方是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该男子当着张某薇的面,给张某薇看了自己的手机,证明自己并没偷拍。该男子没有反告张某薇污蔑,反而在张某薇看来是做贼心虚。张某薇也并未向大叔道歉,而是语重心长地教育大叔,小心一点,不要乱拍别人。
此后,张某薇在网络曝光大叔无码照,称该男子是“猥琐男”,其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她还称“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非要等发生什么我才能说什么吗?”她表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事情被网络曝光后,张某薇仅仅是将微博删除,并没有对此事有任何发声,对其毫无理由要求被其诽谤者交出手机并查看其图库以及网络发布视频恶意曝光并污蔑老人为猥琐男的行径并没有给予任何解释,并拒绝道歉,引发了全网谴责和声讨。
随后该女生的姓名、家庭住址、无码照片、社交帐号等大量的个人信息被曝,她现在出门除了戴口罩,还要戴上帽子。据说她已经好几天没怎么出门了,目前正在减肥!
无独有偶,在三年前在清华大学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2020年11月18日,一位清华美院周姓学姐在食堂吃饭时,怀疑一名学弟借背包掩护摸了她屁股。
于是清华学姐发朋友圈:“小东西,我确实不能暴打你一顿, 但我先让你在我朋友圈社死吧!” 并在朋友圈附上了学弟的姓名和学号。
学弟不承认自己咸猪手,表示可以调监控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清华学姐在没查看监控前,就直接认定学弟咸猪手,又发布第二条朋友圈。在朋友圈中曝光学弟个人信息。学姐对这件事的诉求很简单,要求学弟纸面道歉。
此时,已经有吃瓜群众把学姐的朋友圈截图发到了清华校内的树洞论坛上,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学弟的信息也不断被曝光,成了被社死的对象。
监控调出来后,发现完全是一个乌龙事件。 只是一个黑色的东西擦过去,并不是手,证明了学弟的清白后,清华学姐再次发朋友圈声明,蔡同学是无意的。
另外清华学姐联系了老师,希望能向学弟转达自己的歉意。“我在扩散的地方已经发过解释,抱歉”,“我们相互道歉即可,就此了结。”
这时此事从校内被传播到了网上某平台,一位匿名用户假装学弟的身份在平台上发帖“ 一个清华18岁的男生字字血泪,被诬告没有视频只能自杀!”文中称:“ 如果监控视频没拍到,我就要留下遗书以死证明清白”!
这下舆论立马在网络上发酵开来,引起了全网的广泛关注。清华学姐没有证据前就发朋友圈曝光学弟信息。发现误会后,清华学姐高高在上,道歉一点都没诚意,还要求相互道歉。引发了全网对学姐行为的声讨。骂清华学姐的网友越来越多。
随后清华学姐的大量个人信息被曝,姓名,录取通知书照片被大范围传播。
网友扒出清华学姐的无码正面照片,骂她长这么丑,还觉得自己会被骚扰;
清华学姐被网友取外号“腚姐”,说学姐的屁股碰不得的。
清华学姐照片被恶意P成遗照,配文“学姐要求你摸她”;
清华学姐本身想在校内“网暴”学弟,让其社死,没想到短短一天,反被全网网暴,成为被社死的对象。
通过这二起事件可以看出,当前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十分淡漠,当遇到疑似被侵害时不能通过正当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采取网络暴力的方式去解决问题,结果由一个受害者变为加害者,而自己也最终成为被网暴的对象。
6月9日下午,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就提到: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我认为大学应以三部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契机,在大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让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此,你怎么看?
那新闻女硕士该怎么判[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