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人杨文在其公众号“影画志”中发表文章,称《夏洛特烦恼》抄袭美国影片《佩姬苏要出嫁》,文章在网上迅速传播。据报道,上述文章发出后,短时间内被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大量转载、转发、评论,侵权文章的阅读量超过10万次。
对此,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编剧彭安宇(笔名“彭大魔”)、闫非认为,这篇文章内容严重失实,影片创作不存在抄袭、剽窃或非法侵权改编影片《佩姬苏要出嫁》的情况,并将杨文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删除涉案文章、公开致歉并索赔各项损失221万余元。
而此前,原被告双方已经在微博上展开“骂战”。
先是《夏洛特烦恼》导演、编剧闫非在微博中发文否认抄袭,称电影灵感来源于2010年的天涯热帖,并称坚持原创一直是严苛遵循的底线,“必须摸着良心告诉大家,直到现在,没有看过《佩姬要出嫁》这部电影”。随后,该片总制片人刘洪涛也以长微博回应抄袭一事,并强硬表态称“要与造谣者死磕到底”。
杨文则在其名为“文白”的微博上发布关于“《夏洛》抄袭说”必须要说的几句话,称经再次认真观看并对比,认为两部影片立意和结构相同,故事的推动方式以及角色类同。他表示,国庆档几部片子中,自己给《夏洛》打的分数最高。“但喜欢归喜欢,抄袭,至少在艺术层面,于我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在28日的庭审中,双方分歧主要集中在影片《夏洛特烦恼》是否真有抄袭《佩姬苏要出嫁》的情节以及涉案文章是否对该片片方侵权。
被告杨文的职业是某媒体的编辑。被告方认为,“被告喜欢电影善于写影评,是非常专业的影评人,对电影的研究高于普通人”。“涉案文章只是被告的影评之一,并没有针对涉案影片。”
被告方还称,文章都是被告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被告通过看了两部影片后在题材、主要内容、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情节演技等多重雷同。文章结尾谈到了国内档两部有抄袭嫌疑,所以并非针对涉案影片的单独评判。同时,被告方表示,该涉案文章已经删除。
而原告认为,涉案文章内容严重失实,影片《夏洛特烦恼》创作不存在抄袭、剽窃或非法侵权改编影片《佩姬苏要出嫁》的情况,杨某在歪曲、捏造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全片抄袭”等具有强烈侮辱性和贬损性的语言评价影片,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的主观恶意与客观行为。
庭前,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两部影片是否构成整体性相似进行鉴定。对该鉴定报告,原告认可鉴定结论,但被告方不予认可,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当日庭审未做出判决,并允许原被告双方继续举证,举证期限截止至2017年7月12日。
此外,原告索赔的221万元这一金额也颇受关注。记者了解到,原告索赔的这221万元包括被告向四原告共同支付赔偿金200万元、被告向四原告支付公证费17505元、被告支付四原告律师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