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华中农业大学的同学们勇敢地站出来,投诉他们的老师老黄存在学术不端的问题,当时这些同学们就获得了网友们的一致点赞。2月6日,华中农业大学也通报了老黄确实就是学术不端。那么,问题来了:学生们被老黄误人子弟,那么学生们是否应该向老黄及学校索要赔偿呢?
2月6日,华中农业大学是这样通报的:黄某某(校方没点名)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10篇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图片,2篇论文不当署名。(数据都敢编造,胆子太大了。)
黄某某主编出版的《饲料智能加工生产学》教材重复了他人出版教材的部分内容,且未注明出处。(教材直接复制粘贴,也不怕被人家发现?)
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指导学生失职失责、言语不当、敷衍教学问题。(师德问题在这里都不算是主要问题了。)
在财务方面,存在对部分研究生少发助研津贴问题。(本该发给研究生的津贴去哪儿了呢?是被他贪了吗?)
再看看,校方如何处理老黄的,华中农业大学称:撤销黄某某校内一切职务,解除聘用合同。(说白了,就是把老黄开除了。)
同时,华中农业大学还不忘补充一句:经学校组织师生双向选择,黄某某指导的15名在读研究生均已落实新导师,对部分研究生少发的助研津贴已补发到位。(意思是网友们请放心,学校不会报复这15个举报的同学的。)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这15个研究生都是考到华中农业大学来学知识学本领的,学习都是有学费成本和时间成本的。碰上这样的一个糟心的导师,明显是误人子弟,耽误了学生们的时间和成长。老黄作为老师肯定是有责任的,而学校对老黄的失察,同样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吧?
所以,从维护这些同学们权益的角度,这些同学们是否可以状告老黄以及华中农业大学,对老黄和学校提出赔偿的要求呢?
目前,校方做出的举动还有对动物科学技术学院通报批评,对学院相关责任人作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
同时,校方还表示:“学校十分痛心,深表歉意。学校将举一反三,深刻检视,查堵漏洞,改进工作,坚定维护健康学术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
学校痛心和歉意,以及举一反三,这都是不痛不痒的话了。其实对于学生们而言,既然对学生们造成了权益损失,校方还不如坦诚地给这些同学们进行一些经济赔偿,更显得有道歉的诚意。
只要是不赔钱,光道歉,总感觉校方就想这么蒙混过关。再说了,学生们帮着学校铲除了害群之马,仅凭这一点,学校也得奖励这些学生吧。
大家认为,学生们应该向老黄及校方进行法律维权吗?欢迎留言讨论。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更多精彩内容,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