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3时30分,绵竹市人民法院汉旺法庭内,被告王某向原告杨某当庭支付了3500元,这起标的额仅6000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历时5个小时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被告王某连连说道,“感谢院领导,感谢彭法官,今天对不起了,我认错!”然后向彭法官递上了亲笔书写的检讨书。
这句听上去很矛盾的话,其实跟三小时之前的一段插曲有关。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建立了装饰装修材料的买卖合同关系,双方结算后,杨某发现自己结算时漏加了一笔6000余元的材料款,所以当即找到王某要求支付这笔货款,但王某以双方已经结算为由拒绝支付,由此发生纠纷。汉旺法庭受理了这起案件,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承办法官在庭审时组织双方休庭调解,因被告坚决不同意调解,承办法官便恢复庭审继续开庭,谁知在宣判前分析焦点并阐明理由时,被告王某根据承办法官总结的案件事实,猜测到自己可能败诉,于是不顾庭审是否结束便开始大吵大闹。
在承办法官多次制止下仍不予理会,三番五次打断庭审,甚至拍着桌子叫嚣,“随便你怎么判,哪怕把我关起来都可以!”庭审被迫中断,承办法官根据情势作出法警到达现场维持秩序的决定,并向院领导请示拟对被告王某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采取司法惩戒措施。面对全副武装的法警,被告王某反而威胁承办法官如果要拘留他,就要把自己的老母亲接到法庭来,由法庭负责照顾。王某把对原告杨某的不满、对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的不满,直接转嫁到承办法官身上,场面一度剑拔弩张。
分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付元勇接到汇报后立刻赶往法庭,在查看了庭审录音录像后,对被告王某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劝导他理性面对法院判决,对判决不服可以依法上诉,大吵大闹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因为扰乱法庭秩序而让自己陷入更为被动的局面。面对付院长循循善诱的开导,被告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举动不仅是对法官的不尊重,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于是对自己即将面临的惩戒措施开始感到惶惶不安,也逐渐冷静下来。在交谈中,付院长同时也了解到,被告家庭遭遇电信诈骗损失十多万的家庭储蓄,而损失未能追回,购买装饰材料被告又认为原告算价太高,故以此想逃脱原告自身失误的货款给付。
面对这种情景,本着切实解决矛盾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彭军主动放下被告王某言语冲撞的委屈,再次询问了王某的意见,面对彭法官豁达理性的态度,王某终于承认自己确实没有支付漏记的货款,最后在彭法官的调解之下,原告同意被告支付3500元货款了结本案。而对于被告王某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基于王某的认错态度以及当庭履行的情况,付院长和承办法官商量后决定对其进行训诫,同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书,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