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对前边女子起了歹心,将女子铲进铲车欲实施强奸,停车一看太丑了,算不算犯罪?
说的是前几天的一个夜里,在豫西一个小镇上,一名男子开推土机回家,突然发现前头有一个女子,披肩发,连衣裙,走起路来风摆杨柳,婀娜多姿。
这么绝色的女子,这简直是深夜艳遇啊。于是男子起了歹心,想实施强奸。
于是他加快速度开着推土机赶上女子,竟然一铲子下去将女子铲进铲车里,你别说,男子的活儿做得还行,女子收到了惊吓,并没有受伤。
男子开着车将女子拉到一个偏僻处,虽然女子大喊大叫,但推土机的轰鸣声早已盖住了女子的哭闹声,当男子下车准备抱起女子的时候,近前一看,“我的妈呀”,这女子40多岁,又老又丑,一脸黑黢黢的,男子早已没了兴致,连死的心都有了。
男子对女子说:“对不起,刚才是我操作失误,吓着你了,你走吧。”
这就验证了那句话:看到后面想犯罪,看到侧面想后退,看到正面想自卫的那种境况了。
问题来了,男子的行为是属于犯罪中止还是强奸未遂?
在法律上这两者区别较大,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强奸未遂的,只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人说,这名男子属于强奸未遂,并非强奸中止。
理由是男子强奸犯罪已经实施,将女子铲进铲车里了,只是看到长得丑才放弃,这不能算是中止。
比如,我盗窃你的东西,我把手伸进的口袋的时候,此时我已经着手。
而这名男子把女子铲进了铲子,一般情况下,在铲子里,铲车在走,女子是逃离不了的。也就是说,女子已经被男子变相控制了。
男子意图强奸的是曼妙身材的“美女”,但是眼前出现的是一个40多岁的与他需要的长相差别太大的女子,所以男子放弃犯罪不具有自动性,应当判定为强奸未遂。
你对这个案子怎么看的呢?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