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说,婚姻是第二个人生,因为婚姻后的生活与之前的生活截然不同。如果说婚姻之前的单身生活是单打独斗,那婚姻之后的共同生活就应当是“组队打怪”。既有权利也有义务。
如果婚姻当中的任何一方主体都是只想享受权利而不想承担义务的话,那么婚姻的不稳定性就会大大提高。同时各种消极影响也会纷至沓来。更有甚者,还可能会极大威胁到生命安全。
这是有的人有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而有的人却没有的真实写照。央视女主持曹晴就是其中的后者。值得注意的是,曹晴婚后的生活不仅相当悲惨而且曹晴还与丈夫屠中恒对簿公堂。
不过,曹晴与屠中恒对簿公堂的画面并非是人们想象中的双方争吵不休。反而是曹晴当场在法庭上哭诉了起来,称自己需要食物,并且是干净新鲜的食物。听起来是不是有些匪夷所思?
因为这个要求太过罕见了,再加上曹晴是央视女主持的缘故,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比如曹晴是不是婚后受到了虐待?还是说曹晴受到了很大的精神刺激,已经变得有些不正常了呢?
其实这个法庭不是国内的法庭,而是美国的法庭。曹晴在与丈夫屠中恒结婚后就选择了辞去央视的工作并移民美国。但是移民后的生活却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夫妻二人矛盾重重。
曹晴说,丈夫屠中恒没有告诉我无法生育的事实,这让我很受影响。但更让我不堪忍受的是,丈夫对我实施了软囚禁,明明他有房有车,可我只能被迫待在家里。并且吃的食物都过期了。
值得注意的是,曹晴还说到了生活当中的其他一些细节。比如一包卫生巾要用一年;做饭不能用油以及洗澡用水的温度会被控制在一个区间范围之内。夏天只能洗热水;冬天洗半凉水。
一句话,曹晴觉得自己遭受了非人虐待。然而,屠中恒却不是这样认为。屠中恒觉得曹晴在生活方面有很大问题。不仅铺张浪费现象严重而且几乎什么也不愿意做,不关心家务事。
希望和解死不离婚按照常理来说,这两个人之间的矛盾已经非常深了。接下来的戏码应当是请求法官判离并就分割财产等诸多事宜进行讨论。但情况却不是这样的,曹晴居然称期待丈夫屠中恒表态和解。
被这样“虐待”了却还要让对方跟自己和解,曹晴的脑回路到底是什么样的?没人知道,也没人了解。不过,却可以从一些细节当中推断而出。比如屠中恒在美国颇有资产,有车有房。
如果能够死赖着他,说不定可以一辈子都不工作。闹上法庭也许只是一种手段,想要让屠中恒“回心转意”,对曹晴好一点;比如曹晴对于丈夫屠中恒没有生育能力这件事很有芥蒂。
很可能曹晴希望可以用孩子来达到“控制丈夫”的目的,或者让他在外面不敢惹出风流债。曹晴在接受相关媒体记者的采访时表示,父亲早已去世,母亲也在之后病逝,没有兄弟姐妹。
曹晴非常希望自己可以与丈夫有几个孩子,这样的生活才算幸福美满。很可能曹晴想要留在美国不愿意回国,但屠中恒是她唯一的依靠。离了婚可能哪也去不了,所以就希望可以和解。
淡出视线让人唏嘘最终曹晴和屠中恒接受了法庭的调解,这场官司也就落下了帷幕。在官司打完之后,曹晴就消失在了公众视野之前了。曹晴如今依然是拿着绿卡在美国生活,并没有选择回到祖国。
也许曹晴觉得走法律途径都解决不了问题,干脆就不要闹了。因为再闹也没用,所以便选择了回归低调。但这样的结局却让人唏嘘,因为曹晴在去美国之前是央视里小有名气的主持人。
从网上流传出来的曹晴与屠中恒的结婚照片来看,这场婚礼的证婚人可是赫赫有名的李肇星。李肇星曾经担任过外交部长的职务并且在国际社会当中享有广泛的声誉,这样的排面非常大。
而且婚礼现场的主持人还是知名艺术家、著名相声演员侯耀华。如果曹晴没有做出奔赴美国的选择,而是留守在央视继续矜矜业业。那现状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这样的差距太大。
这样反差巨大的结局如何让人不感到万分唏嘘呢?这是妥妥的没有走对路的典型样例。可惜没如果,人一旦做出了选择就必须要承受相应的代价。淡出大众视线已经是曹晴最好的选择。
谴责国人没有人性值得注意的是,在曹晴与屠中恒对簿公堂一事引发热议和关注的时候,曹晴曾在社交媒体上发声谴责国人没有人性。2017年8月31日,曹晴主动上传了一段内容为只能吃米饭的视频。
也就是说,屠中恒虽然很有钱但是对曹晴却很不好。曹晴想让屠中恒给她吃点青菜,但屠中恒没有回应。随后屠中恒还做出了疑似想要虐打曹晴的动作。许多国人看到这段视频后。
第一反应不是同情而是取笑。一些国人更是在评论区留言称,这就是崇洋媚外的下场。曹晴发视频的意图很可能是想要得到人们的声援与支持,却没曾想,国人竟然笑得非常开心高兴。
于是曹晴便在社交媒体上公然指责,称笑她的人都没有人性。只能说,这件事情其实有三个看待的角度。如果单纯只看遭受虐待这件事情,取笑很不应当。因为每个人都有这个可能性。
但是如果加上一些限制条件,比如曹晴已经身在国外、只求和解不求离婚以及双方各执一词,身外之人看不清楚等等的话,那有取笑的反应也就再正常不过了。因为是吃瓜的心态。
曹晴可以选择回国也可以选择坚定离婚。但曹晴遭遇虐待后却甘愿忍受。这在一定程度上算得上是自作自受,这样一个自作自受的人别人本来就想不通。无法理解而笑上一笑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