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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肖扬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者,他从基层一步步走上国家最高司法殿堂,成为副国级领导。
他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反贪局,担任最高法院长达十年,直至81岁辞世,职业生涯都充满了改革与创新。
他究竟是怎样一步步从基层做到副国级领导人的?他的经历又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基层历练与反贪探索
1938年,肖扬出生于广东省河源市,他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最初被分配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任教。
不久后他回到广东,开始了长达二十多年的基层工作历程,肖扬45岁的时候,就已经被任命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年后更是升任检察长。
在此期间他敏锐地察觉到贪污贿赂犯罪的严重性,提出设立专门机构进行惩治的设想。
1989年8月18日,在他的倡导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正式成立,成为中国第一个反贪局。
在肖扬的领导下,广东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反贪工作,查办了一系列大案要案。
他强调依法办案,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提出“四同步”取证法,采取强制措施与搜查同步,取证与追赃同步,讯问笔录与亲笔供词同步,讯问与同步录音录像同步。
肖扬还注重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建立预防检察建议制度,协助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防范机制。
他倡导阳光检务,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案件告知查询制度、检察文书说理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肖扬的反贪探索不仅体现在广东,1990年,他调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继续推动反贪工作的发展。
5年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这一时期,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一大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3年,肖扬被任命为司法部部长,这一职务赋予了他更大的改革舞台,也推进了法官的职业化。
司法部改革与法官职业化
肖扬担任司法部长的时期,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带来的新问题。
他从律师行业的改革入手,提出了司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搞好服务”的指导思想。
律师制度的现代化是改革中的核心环节,在改革之前,律师行业受限于计划经济体制,服务模式单一,专业化程度不高。
为了扭转这一局面,肖扬提出了“多层次、多形式、多结构”的律师队伍发展思路。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颁布,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律师行业的法律。
该法律明确了律师的职责和法律地位,赋予律师更大的独立性,同时规范了律师执业行为。
同时肖扬推动律师事务所从“国家所有”向“合作制”过渡,逐步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
在改革律师行业的同时,肖扬强调法律不仅是强者的武器,更是弱者维护权益的屏障。
对于那些因经济困难无法负担律师费用的群众,肖扬提出国家应提供法律援助。
1994年,司法部提出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方案,明确了政府责任,由国家拨付经费,建立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肖扬在司法部任职期间,还推动了监狱制度的现代化改革,改革之前监狱实行“以劳养监”的方式,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需要通过劳动收入解决。
肖扬向国务院主要领导反映监狱、劳教单位的经济困难问题,最终获得中央支持。
从1994年开始,监狱干警和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由国家负责,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以劳养监”模式。
同年司法部提出了“现代文明监狱”的建设目标,通过改善监狱管理水平和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刑人员的教育和改造效果,为社会输送“改过自新”的个体。
作为司法部长,肖扬认识到,法律的执行最终依赖于工作者的素质。
他提出法官应当是法律职业化队伍的核心,必须提高准入门槛,提升职业能力。
1995年,肖扬推动修订《法官法》,明确规定初任法官需具备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
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法官培训制度,为在职法官提供持续教育机会,确保司法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从律师制度到法律援助,从监狱改革到法官职业化,这些改革的每一步都在塑造一个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司法体系。
收回死刑复核权
1998年,肖扬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自1980年起,死刑核准权从最高人民法院下放至省级高级人民法院。
这一政策初衷是为了提高审判效率,缓解案件积压的矛盾,但不同地区对死刑的适用标准差异较大,导致案件审理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受到质疑。
在一些地方,死刑案件的审理甚至出现了“轻率判决”的问题,收回死刑复核权,重新集中到最高法院,成为摆在肖扬面前的一道难题。
他认为死刑作为最严重的刑罚措施,必须确保其适用的合法性、审慎性和正当性,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收回死刑复核权势在必行。
在中央的支持下,肖扬多次组织司法界专家学者召开研讨会,深入探讨死刑核准权改革的实施路径。
部分地方法院认为,这一改革可能会影响案件处理效率,增加司法成本。
但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会面临压力和阻力,为了司法公正,他必须坚定推进。
他曾公开表示,“收回死刑复核权是司法改革的关键一步,如果不完成,我绝不甘心。”
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收回死刑复核权,在新的死刑复核程序下,每一起案件都必须经过最高法院三名法官的合议,通过更加严格的审查流程确保判决的合法性。
除了收回死刑复核权,肖扬还在任内推动了其他一系列促进司法公正的改革。
他倡导推行“立审、审监、审执”分立制度,进一步明确司法程序的独立性和规范性。
与此同时肖扬还推动建立了庭审公开制度,他明确要求法官在庭审中穿法袍、用法槌,提升庭审的仪式感和司法尊严。
这些细节虽小,却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司法公信力,让社会对法院判决更加信服。
肖扬以实际行动表明,法律的核心价值在于公平和正义,而这种价值的实现,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司法制度。
正如肖扬所言:“改革有风险,但对的事情就不怕人说。”在他的领导下,中国司法体系的改革解决了很多现的实问题。
肖扬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无疑是一个敢于破旧立新的先行者,但他所面临的挑战同样严峻。
无论是成立中国第一个反贪局,推动死刑复核权收回,还是完善司法援助制度,他都需要在各种阻力中坚持自己的信念。
在推动反贪局成立时,肖扬也曾面临来自部分官员的抵制和质疑,在当时,贪污腐败已经成为改革开放过程中滋生的严重问题。
但肖扬顶住压力,将“反贪”这一理念从广东推广到全国,他善于在复杂局面中寻求支持,尤其是通过法治理念赢得中央的认可。
在团队管理上,肖扬以宽厚待人著称,他敢于放权,鼓励下属独立负责具体任务。
他定下的思路是抓大放小,不干涉细节,但在关键问题上绝不妥协,这使得他的改革措施得以高效推行,也赢得了同事和下属的尊重。
肖扬清楚地知道,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步到位,他所做的是为后续的法治建设打下基础,提供方向。
他曾多次表示,改革的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压力面前停滞不前。
无论是反贪机制的专业化,还是死刑复核权的集中化,他的坚持使中国的司法体系得到了全面的提升。
结语
2019年,81岁的肖扬在北京逝世,当时整个中国法学界都因为这个消息而震动,各界法律人士纷纷缅怀追忆。
肖扬的一生为中国法治进步不断探索和奉献,从基层到最高司法机关,他始终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以改革和创新为驱动,为中国司法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
他的努力不仅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也为后人树立了敢于直面挑战的榜样。
在纪念这位司法改革先驱时,我们更应传承他的改革精神,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司法公正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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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参考资料
文汇客户端在2019年4月20日《一手建起中国首个反贪局、收回死刑复核权,这名81岁的“法痴”老人始终坚持公平与正义》的报道
中国法院网在2019年4月20日《追忆最高法原院长肖扬:有魄力的司法改革家》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