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基本结束,药企如何应对三同二同价格治理?

姚销通 2024-04-07 01:33:35
国家医保局2023年12月《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也就是大家常说的“104号文”,针对于“四同药品”指的是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各省要在今年3月底前,将本地的挂网价格与监测价作比较,排查发现显著偏离监测结果的异常值,督促引导企业纠正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促使价格回归到更加公允的区间。这就是今年开春以来大力开展的“四同价格治理”工作,冯老师给大家梳理一下当前进展的情况和后续可能的发展趋势。 1、全国各省推进四同价格治理的进展:从2月1日福建开始第一个开启弹窗开始,到3月26日天津的最后收官通知,近两个月的时间让大部分药企经历了价格洗礼,绝大部分药企在“纠结”和“心疼”状态下不得已完成了价格再申报,上海2月5日、广东2月7日、贵州3月4日、浙江3月7日、安徽3月11日、河北3月13日、山东河南海南3月15日、山西3月20日、天津3月26日等,各药企在各省所提供的监测价和各自在本省及其他省份挂网价格做出了价格的调整和申报提交。 2、各省对药品价格调整的要求基本类同略有差异,主要包括:有的强势要求挂网价格与国家监测价进行比较就低不就高进行调整;有的申请挂网企业1家的申报价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申报价格在1.8倍以内的可以挂网;针对过评药、短缺药等不同类型挂网品种,设定了不同“红黄绿线”价格监测预警提示;企业无特殊理由不降价的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根据104号文件可以采取暂停撤网、约谈提醒、信用评价等措施,但目前看来,多数省通行的办法是如果能够确认监测价那最好不过,如果不能够确认监测价的企业,给予暂停挂网的暂时处理办法。其中长三角地区的调价取向高度一致,将高价药品(即高于监测价的药品)调至监测价或以下;中东部和西北部地区以全国最低价为基本取向;中西部地区则视药品属性分类施策,综合调价治理。 3、企业是如何应对的呢,大部分药企也不得已基于医保局的监测价和自身产品全国最低的水平进行了调价申报,有的企业基于自己所获得的价格数据对监测价提出了异议,这些主要是针对于独家产品的企业,也有少量的企业不同意按照监测价进行调整而退网的情况,这在目前已经公布的多个省份价格联动之后的价格公示中可以看出来,我们以山西省为例来说明企业挂网调价的实际情况主要分为三种 :(1)共有2088个药品企业同意按照监测价调整挂网价或产品信息(其中包括194个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平台确认工作而强制确认为按监测价);(2)有35个药品企业不同意按照监测价调整挂网价且未提交申诉材料,拟将相关药品取消挂网,并将相关企业给予信用评价处理;(3)共有454个药品企业对监测价提出异议,相关药品监测价调整情况待核实后另行处理。 4、关于药品价格的治理国家不仅仅是“四同价格治理”,这只是价格治理四步中的的第二步,第三步是同品名同厂同剂型不同规格的价格治理也就是“三同差比”,第四步是同品名同剂型不同厂牌价格平衡也就是“两同平衡”。据悉部分省市预计6月份之前将开展同厂牌、不同剂型、规格、包装之间的差比工作,2024年底之前做不同厂牌之间的价格平衡,持续的药品价格趋同治理的药品价格整顿将成为治理药价乱象和医保资金监管的必然手段和控制措施,同时药企还面临着国家集采与省级联采的价格碾压,又面临着药品购销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的审计以及医疗端反腐的压力,所以对于我们医药企业倒逼形成“价格战略与策略”,并且成为当前最重要的战略内容之一。 5、关于药品价格战略,冯老师给大家八点建议: (1)针对企业在全国各省市销量数据、竞品销量数据和总潜力数据,形成近三年内各省市预期的采购报量和企业可能的销售预期数量; (2)梳理企业当前在全国各省的挂网价格、竞品的挂网价格、对应适应症相关产品的集采或国谈的价格信息,整体规划设计企业产品的价格区间即最低价、合适价和最高价; (3)企业重新核算企业产品的原材料和制造费用,核算企业最合理的成本空间,并基于近三年预期的销量和产能合理进行企业生产成本的预算; (4)基于企业产品临床竞争力和临床推广与研究的实际需求,重新思考在医疗端推广新形式和费用支付新方案,重构营销费用的性质和用途,将营销费用回归到患者服务费用和临床研究费用; (5)根据临床推广方案的重构和企业产品实际推广服务需求进而重新规划临床推广过程中的费用构成与占比,重新思考代理商及CSO服务商的实际服务成本与占比,也就是临床推广费用空间还能有多少; (6)企业决策高层和营销管理层要结合企业自身产品竞争力和营销管理水平,重新思考营销模式和管控措施,无论是自营模式的费用结构调整还是招商模式的利益再分配和管控调整,必然向可控化、精细化、合规化、数字化和规模化去转型; (7)企业销售部门联合市场部、医学部、商务部、准入事务部等多个部门协同规划并形成核心产品的市场整体推广方案和费用预算方案,充分了解药品流通、终端采购、临床使用、推广过程中所有涉及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要求,建立健全完善药品的整体市场推广和费用管控过程中的合规规范、制度、流程进而形成上下穿透的合规体系,以应对各类价格审查和税务稽查; (8)企业还要结合产品发展长期战略和经营规划,就产品线发展思路、产品组合、新产品导入和研发以及营销模式进行顶层的战略规划和布局,以应对国家三医治理趋势下的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通过以上5个方面的说明,我们医药行业从药企到代理商到一线代表,都必然深度思考国家关于药品价格治理的核心逻辑与管控趋势,就像前几次视频中冯老师给大家介绍的医保局2024年药品价格医保核查所关注的核心逻辑和关键环节的内容,在涉及药品价格这个核心利益的问题上,必然要开展深层次的企业产品与营销模式的创新与变革,要全产业链条上下穿透式的利益规划和合规体系搭建,如何应对企业产品价格战略与措施、如何搭建企业营销合规体系,大家可以向冯老师进行咨询,这也是2024年冯老师为行业提供咨询服务的三大核心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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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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