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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穿着邋遢出门扔垃圾遇见前男友更糟糕的,大概是我现在这样子吧。
半夜2点半,拖着个破旧行李箱,抱着熟睡的3岁女儿,在大马路上走,手机里的打车软件一直显示无人接单,让我提高费用,而这农村地带,这个时间段连辆车都打不到。
宝宝在我怀里睡得并不安稳,我连哭都不敢出声,怕吵醒她。走投无路的我好不容易走到公交站,能抱着宝宝坐下来,准备给唯一的朋友打电话求救的时候,两盏灯落在了公交站边,一辆从黑夜中行驶出来的轿车就这样稳稳停在我面前。
车门打开,时隔4年,他就这样重新出现,带着轻蔑不屑和恼怒。
“甩了我,就为了过这种日子?余欢,你脑子是进水了吗?”
“徐......徐清河”
当然,我脑子肯定是进水了,当初才会跟他在一起之后又分手,有今天,都是我的报应。这不,脑子里的水都满得从眼眶里流出来了。
我最后还是抱着宝宝上了他的车,他嘲讽我当年那么骄傲,那么有骨气,自尊心那么强,现在倒是很识时务,软骨头一样。
我低下头,摸摸宝宝的头发,调整姿势让她睡得更安稳一点,在车里确实比在路上抱着走要舒服多了。我不想回答他。
自尊?骨气?骄傲?这些能当饭吃吗?它只会砸了我的饭碗,让我的宝宝跟着我过上这么颠沛流离的生活。
我麻烦他送我们母女俩去附近的快捷酒店,他看了我一眼就不说话了,也不朝着我指的方向开。我只能开口再提一次,却看到他抿了抿唇,眉头微微皱起,这是他烦躁时候的小动作,我吞下话语没再说出口。
当年在一起之前,他的脾气就不算太好,是后来在一起无条件包容我才忍下来那坏脾气,而现在我们这种身份,我又需要他的帮忙,想了想,还是不要再惹他生气了。
但他看我讲了两句话又不讲完的样子,好像更生气了。也对,他最讨厌唯唯诺诺的人,曾经的我不是,但现在的我,不就是他最讨厌的人吗。
我默不作声,专注手里的宝宝,一下又一下给她拍着背,拉紧她身上的小外套,他好像也觉得冷,把空调又调高了一点。
瞧瞧,我们都分手了,还分得那么难看,我现在这么落魄,他都能搭把手,照顾一下我和我的孩子,所以说人品果然比感情重要很多,感情上头了对方说可以为了你“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感情一下头,隔天就能问一句“大妈你是谁?”
但人品不同,就算他真的很讨厌我,也会分出一点道德底线,来个举手之劳。我当初的眼光还是很好,只是我目光短浅,还自以为是,所以没有一直好下去而已。
2
徐清河最终没有把我和宝宝送到快捷酒店,而是带回他那间三室一厅的房子里,这个小区的房子挺贵的,从地段和家具看得出来,他这些年确实过得挺不错,离开我之后,日子真是蒸蒸日上。
把宝宝和自己安置好已经是凌晨4点了,我轻轻关上房门,看到他还坐在客厅沙发,手里拿着一杯水晃悠,但没喝,我看着水位在水杯里起伏回荡,速度越来越快,后来被干脆利落搁置在桌面上,发出了“咚”的一声。
我知道他快没耐心了,深吸一口气,坐在他旁边的沙发上,跟他道谢,在我提到报酬的时候,他截断了我的话。
“到现在你跟我谈的还是只有钱吗?”他语气很是生硬,眼看氛围越来越尴尬,我脑子一抽,回了一句。
“那不然你是还余情未了吗?”说完我就后悔了,肠子都悔青了,因为讲完他明显更生气了,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冷冷瞪了我一眼“你做梦。”就头也不回地回到自己房间,猛地拉开了房门,要甩上的时候又突然拉着门把手,轻轻关上,没发出一点声音。
我松了一口气,所以说,人品真的很重要,气头上都还会考虑一下,幸好没有吵醒我的宝宝。
徐清河从前的痞气真的算不得好,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在跟人起口角,三言两语差点就要打起来了,还是被朋友拉着才把他安抚下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是朋友的朋友,刚好组了个局就在一起,但我对他印象真的不太好,我讨厌一切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人。所以对他没什么好脸色,维持基本礼貌的冷淡。
但接触下来却觉得有点意外,我们一群人在农家乐烧烤,他全程都在烧烤炉上烤串,没换过位置,给所有人都烤了,玩闹的时候有男性的朋友在起哄要喝酒,也是他第一个出来压场子,给女生都换上了饮料,甚至还贴心地叫了一打没冰过的椰子汁。
后来我才知道,他跟人起口角,是因为那个人意图碰瓷,被他发现了,原本跟他无关的事情,他却挺身而出跟对方吵起来,阻止了一场“意外”。
说不清是因为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那种愧疚,还是对他确实很吸引人的外表而产生的欣赏。我发现自己确实开始有点关注他,本来很少出门聚会的我,也会辗转打听到消息,发现有他出席,我也会跟着答应一起出去。
三番五次的,我们也交换了微信,成为不熟的新朋友。
我以为自己对他的留意很隐晦,直到那一次,他把我叫到一边,包厢内是那群朋友在鬼哭狼嚎的激情歌唱,声音从门缝里一丝一缕透出来,让在露台上站着的我们两个人显得不那么尴尬,最怕空气突然的安静,幸好现在也不是特别的安静。
但听到他皱着眉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还是下意识把呼吸都暂停了。
他看我半天不说话,又重复了一次。
“你刚有在听吗?我说你追着我这么久了,是想当我女朋友吗?”我面红耳赤,紧张得抓紧了牛仔裤的口袋边缘,不敢抬头,下意识往他那边看。
才发现他虽然口气轻松,但手心好像出了汗,很小幅度的蹭了蹭,又把手握住放在嘴边,清了一下喉咙,眼睛看在我身后毫无装饰又有点掉皮的墙上。
看到他这样,我突然就不那么紧张,但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复好一点,怎样才能显得我比较矜持,那万一他其实就是随口一说怎么办呢?我岂不是会很丢脸?
我思来想去,感觉他开始左右踱步失去耐心的时候,突然福至心灵,反问了他一句。
“那你想当我男朋友吗?”
那是我第一次看他笑得那么开心,眼睛里像是装满了星辰大海一样的闪烁,也可能是因为露台上那五光十色的灯光,碎在他眼眸里,所以衬得他好像在发光。
我想,我真是太喜欢他了。
于是,我们成为了男女朋友,一谈就是三年。
到现在,我们分手,也三年了,时间过得真快。
当初那个在我眼里闪闪发光的男孩子,现如今已经是所有相亲大妈眼里闪闪发光的好苗子。
而我28岁,带着一个3岁的孩子,被辞退,被家里赶出来,身无分文,一无所有。
甩了自己的前女友过得这么糟糕,没有给他的人生增加污点,反而更衬得他光芒万丈。
他真的很好很好,从来,不好的都是我。
3
我煎好牛排端到餐桌上的时候,徐清河和宝宝还在客厅地毯上搭积木。看到我出来,他就带着宝宝去洗手,两个人洗完手,排排坐在我对面,莫名的相似和乖巧。
这一个礼拜下来,宝宝反而比我更快适应这个暂时的住所,跟徐清河这个房东叔叔也相处得比我还融洽,让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安。
吃过午饭,哄睡了宝宝。
我敲了敲书房虚掩的门,看到他戴着眼镜对着电脑敲键盘。
看来这几年工作应该挺费力,他以前视力很好,从来不戴眼镜的。
我还对着他遗憾过,说他这种锐利的长相,戴上眼镜一定很有斯文败类的氛围感。
他当时怎么回答我来着。哦,他说。
“斯文没有,败类现在可以给你表演一个。”
剩下的就不适合回忆了,我中断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认真起来跟他说正事。
“这个星期真的谢谢你了,我前几天联系了一家公司,今天下午过去面试,顺利的话我们会尽快搬走的。”
他敲键盘的手顿了顿,微微颔首。
很好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