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第十任君主—姒泄(前1832年—前1812年)

宗谱链 2024-07-16 10:00:03

夏王姒泄(前1832年—前1812年),姓姒,名泄,中华远古王族分封时代夏王朝第十任王。

芒死后继位,泄在位期间,东夷、西羌等六夷派使者来朝谒见,接受了泄的爵命。这说明夷族已经承认了的统治。在位21年驾崩,葬于安邑附近。《路史·后记》作二十一。《纪年》曰:帝泄二十一年。夏泄在位期间夷族承认了的统治 。

姒泄即位以后,对父亲施行的治国方针进行了许多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对国家的治理。

当时夏王朝的统治区域名义上虽然为夏王所有,而实际上大部分土地和人民都分封给了诸侯,真正属于夏王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早在夏王朝初年,夏王就把统治区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了那些有功的大臣,这些受封的大臣称作诸侯,受封的区域称作侯国或诸候国。这些诸侯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奴隶主贵族。

贵族的土地主要靠奴隶来耕种。夏朝的奴隶大体分为两种,即生产奴隶和家内奴隶,生产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争,夏王把战败国俘虏都收为奴隶,按功劳赏赐给贵族大臣,让他们从事繁重的生产劳动。家内奴隶主要来源于国内破产的自由民,他们为了生存卖身于贵族家庭充当奴仆,主要从事杂役工作。家内奴隶是奴隶中的贵族,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要比生产奴隶优越得多。

夏王朝规定,各诸候国每年都要按规定向朝廷交纳贡赋。但一些诸候国总是想方设法不交或少交赋税,有的几年甚至十几年都不缴纳贡赋,致使国家的财政收入逐年减少。姒泄执政后首先对各诸候国的贡赋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整顿。

姒泄即位非常很重视农业,为了发展农业生产,他对国中的贵族施行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在耕种公田的同时,可以开荒种植私田。新开垦的私田国家不征收赋税。姒泄还十分重视刑法的建设,对扰乱社会治安者给予坚决的镇压,对那些不按规定及时缴纳贡赋的诸侯和方国进行武力征伐。

泄帝十六年(庚申,公元前1812年),在位21年的姒泄病殁,葬于安邑附近。其子姒不降继承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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