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角度而言,游客自带食物,确实会增加垃圾清理负担。尤其是一些游客不文明胡乱丢弃垃圾影响了景区秩序,成为“煞风景的行为”。但是,也需要看到的是:假如不允许游客“自带食物”而允许“购买景区相同的食物带进去”,则很难让游客服气:禁止游客自带食物,景区却可自卖,而且价格还高出不少?这到底是为了“方便管理”还是为了“方便赚钱”?
禁止游客自带食物不是不可以。关键的问题在于,景区的食物价格不能“高高在上”,不能“自己想卖多少就卖多少”。人们为何会选择自己带着食物进入景区?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景区食物的价格不合理。比如一包方便面市场价格是两三块,有的景区卖10元甚至是20元;比如一个卤鸡爪市场上是3元左右,有的景区卖12元。甚至出现过一份小份的“野蘑菇炖鸡”卖到了300多元的情况。如果禁止游客自带食物是为了方便管理,那么食品价格就不能“高高在上”。毕竟,过高的价格可能会让游客选择放弃在景区内购买食品,从而影响到景区的经济效益。因此,景区在制定相关规定时,应该考虑到食品价格的合理性,确保既能够满足游客的需求,又能够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
尤其值得一说的是,各地景区的管理规定是不同的,对于“自带食物”有的允许,有的禁止。这难免让游客质疑:人家行,你凭什么不行?国家旅游部门是不是应该制定出统一的规定和标准,确保各景区在管理上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还是那句话,旅游时代的泼天流量能不能接住,考验的是景区的服务能不能让游客“来了还想来”,而不是“来了就后悔”。美好的旅游体验才是“留客之道”,就像河南老君山的“一元吃饱午餐”,谁还风尘仆仆背着食物进景区?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