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1至前3世纪,起源于陕西黄土高原,曾经是商朝的封国的周人,受戎、狄人侵扰,迁徙到河谷平原,建都丰镐(今陕西西安西南) 。
周族有着悠久的历史,长期在陕甘一带活动,后以岐山之南的周原为主要的根据地。随着周族的力量日益强大,都邑从周原迁到今天长安县沣水西岸,建成丰京。
武王克商以后,西周的疆域比夏、商扩大了许多,王朝控制的地区包括我国今山东、河南的大部分地区,河北、山西的南部,陕西的中部,甘肃的东部,江苏、湖北、安徽的北部。其中陕、晋是周人的故土,鲁、豫、冀等为殷旧地,燕、辽、江、淮为新开拓的疆土。
面对面积广阔的东方大地,周人想要凭借一己之力全面控制并非是件容易的事,于是为了巩固王室的统治,实行“封邦建国”“以藩屏周”制度,除周王室自己能够直接掌控的核心区域外,将更大片的土地进行精心划分,各诸侯国代表周天子行使对地方的统治权,以拱卫王室。
在分封制下,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王室安全的义务。受封诸侯如果不履行义务,则会被夺爵削地甚至被军事讨伐。
据记载,周的分封对象主要有三类:王族子弟、功臣和前朝贵族。受封诸侯主要有:
武王弟康叔的卫国,都濮阳,以商都朝歌 (今河南淇县) 为中心的地区,是周朝镇抚东方稳定局势的大国。
周公长子伯禽的鲁国,都为奄((今曲阜),其统治核心区大都位于今山东省内。
武王弟管叔的庸国,商都以东至今山东境内之间,控制东夷、徐、熊、盈诸侯国。
商纣王儿子武庚的邶国,商都所在之漳河以北, 今河北省中、南部至易水、涞水流域。
尚父吕尚(姜太公子牙)的齐国,都为营(今山东昌乐) , 后迁临淄(今山东临淄市北) 。
召公奭的燕国,初都今北京西南房山董家林一带,后迁蓟 (北京广安门外), 以控制东北边防。
成王弟弟叔虞的晋国,今山西翼城,控制这一地区内的“怀”姓—殷室非同姓氏族和夏人、戎人。
商纣王哥哥微子启的宋国,河南商丘一带,周武王利用他来统治殷的部分遗民。
此外,还有邶国、隋国、唐国、郧国、吴国等诸侯国。
分封三类人,前两类王族子弟、功臣还可以理解,但第三类人——前朝贵族还得以分封就让我们有些困惑。
所谓王族子弟,即是与周王有血缘关系的姬姓同族。西周时期有过两次较大规模的分封,武王初封与成王再封。武王分封王族子弟只是受封的一部分,成王再次分封后王族子弟就变成了受封的主体,分封七十一国,姬姓独占五十三国。而且王族子弟的封地多处于富庶地区、战略重地或交通要冲,这样做无非是扩大周王室的统治范围,保障地方统治根基的稳固。
所谓功臣,主要是指武王伐纣过程中的功勋臣子。在灭商纣战争过程中,各路诸侯出兵襄助,众辅臣谋士皆劳苦而功高,凭借在战争中的功绩,功臣给予裂土分封,这是武王对功臣的报偿与笼络。
王族子弟与周王室有依靠血脉的宗族关系,功臣为建功立下汗马功劳,对他们进行分封十分必要。而作为前朝商贵族怎么也会给予封土授民,难道不怕他们积蓄力量再次造反谋叛吗?
所谓前朝贵族,指的是从神农氏到商纣王共2000余年间的帝王和首领,通过分封,使当时存在的诸多地方政权势力得以合法化。
据《史记》记载,武王分封的前朝贵族大多是有功德于人民的,才对他们赏赐土地、人口,建立诸侯国。
殷商灭亡后,为了免于重蹈覆辙,武王曾以“殷末三贤”之一的纣王叔父箕子为帝师,向箕子征询治国之道。箕子以天帝和大禹的名义建议武王效法古代贤君,并提出了帝王治理国家须遵循的九种根本大法。周公也曾劝诫成王要以商代几名贤王和周文王为榜样,策勉成王要勤自约束,方能享国长久,昌盛长远。因此,对前朝贵族实行分封,原因之一即意在为王朝统治者树立一种正确的君主观。
“灭人之国,不绝其祀”是上古时期一项重要的传统和规则,是指灭国之后允许先代贵族保留一定的封地、爵位。夏后开国后曾册封上古著名氏族为诸侯。商汤王灭夏桀,专门册封禹王的后人,承认各地氏族部落首领的诸侯地位。武王灭商后,也遵循传统,册封周人认定的上迄黄帝、炎帝,下止夏禹、商汤的后裔为诸侯。(“二王后三恪”制度,即历代新王朝建立后封赏前面两朝或三朝的皇室后裔为王侯,赐予封邑,以示尊敬。)
这些前朝贵族受封后,除承担必要的封国义务外,另有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祭祀。例如黄帝后裔的封国名称定为祝,因为祝不仅血统高贵,而且精通许多高深的专门学问,如习字、医药、星象、卜筮等。封祝,本意就是勉励该国要尊崇神灵,按照礼制的规定定期进行祭祀活动,担当职责。
“小邦周”替代“大殷商”,对持“天命有常”观点的殷商贵族和百姓而言,是一个难以想象和接受的现实。所以对商殷前朝贵族的分封不仅是一种怀柔羁縻之策,更多的则是一种分化瓦解之策。
武王伐纣,翦商取而代之。在原来商的王畿内分封邶、鄘、卫而设置三监,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先商遗民和商文化,安抚了先商遗民的情绪。然而在武王死后,年幼成王继位,武王之弟周公旦监国摄政,引起管叔、蔡叔、霍叔等人的不满和疑忌,趁机拉拢周边的武庚并联合一些原属殷商旧地东夷的地方方国叛乱反周,史称“三监之乱”。周公便把
“三监之乱”叛乱平复之后,一些殷民见复国无望,无奈出逃,剩下的殷民沦为颈部系绳的奴隶。周迁徙殷族遗民,将原殷商旧地一分为二,分割安置,分化治之,封商纣王的庶兄早在周武王灭商时就肉袒面缚且没有参与“三监之乱”的微子启于宋,以奉殷之先祀,以续殷后,采取以殷制殷之策,治理部分商朝遗民,缓慢地进行改造软化并逐步地融入周的统治之中,使之顺应天命成为周之“新民”。
周王朝的分封制取得了极大成功,一方面一些古老部族在周王的扶植下复了国,从而奉宗祠,礼社稷,使已故先人的魂灵有了归宿,顺应地臣服于周的统治之下,如大禹后代东楼公受封的杞国,颛顼后代熊绎受封的楚国,舜后代妫满受封的陈国等。一
史载,周王分封颛顼后代熊绎于楚,楚位于荆山偏远之地,无所产。尽管如此,熊绎仍然跋山涉水,用桃木弓、枣木箭等作为贡品依例进行朝觐。
一方面殷商前朝贵族得到周王的认可和信赖,还与王室结成了姻亲关系,争取了宝贵的缓冲期,建立了更为牢固的政治纽带。“三监之乱”后,周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再未出现大规模的殷民反叛活动,偶尔的零星的叛乱也没有对周的统治形成较大威胁。
虽然借助分封制,周朝的统治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展现出了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也推动了边远地区的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周武王到周幽王,西周传了11代12王,但诸侯与天子间的忠诚则逐渐不再牢固,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西周后期, 地方的诸侯国崛起,周天子大权旁落,分封制就逐渐被破坏。周幽王立褒姒之子伯服为太子而废掉了嫡长子宜臼,申侯联合外族讨伐幽王,而各侯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选择放弃对幽王的忠诚,最终西周以“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的结局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