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在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谱写新的篇章。”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余艳红。
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彰显中医药独特优势
记者:如何深刻理解《决定》提出的“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这一部署要求?
余艳红:《决定》作出“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要求是一以贯之的,是在推进中医药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基础上的与时俱进。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把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谋划推进,通过制度创新坚决破解深层次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激发中医药改革的整体效应和最大效能。
着眼于加快释放中医药多元功能和文化价值,更加主动地服务和融入重大国家战略,自觉在大局中进一步找准中医药工作的定位,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和显示度。
着眼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进一步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机制,进一步健全中西医协同机制,促进中西医结合,不断彰显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显著优势。
着眼于促进中医中药协同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部门联动,优化政策供给,以提升中药质量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快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贯通的现代中药产业体系,打造中药国家品质、国家品牌,提升中药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中医中药联动发展的新局面。
着眼于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在“四个建立健全”上下功夫、做文章,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举措,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标准体系。用好改革试点,更好地推动解决中医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
加快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满足“方便看中医、放心吃中药”的民生期盼
记者:如何通过改革让群众享受更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余艳红:深化中医药改革,就是要奔着解决群众预防保健和看病就医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去,进一步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一是健全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强化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的区域带动作用和基层辐射能力。持续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支持各地开展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中医阁建设,推动中医馆中医医师配备实现全覆盖。建设1000个国家级、3000个省级、6000个市县级中医优势专科,形成专业与地域覆盖广泛、结构布局合理、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医优势专科网络。
二是健全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机制。着力破解医改中医药工作中遇到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促进中医药融入医改所有政策。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遴选推出一批适宜按病种付费的优势病种。推进建立适应中医药行业特点的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和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完善中医药全面融入健康中国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流程中医药健康服务。
三是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谋划高水平中西医协同资源布局,扩大高质量中西医协同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中西医结合的应急医疗体系。深化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建设,在区域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围绕重大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提高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
统筹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记者:如何强化教育、科技、人才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
余艳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第一,深化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坚持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医教协同,不断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建设高质量中医药教育体系。健全完善国家医学教育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坚持以需定招,提升人才培养效能。调整优化中医药院校学科专业布局,扩大中医学九年制、“5+3”一体化招生规模,提高生源质量。一体推进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改革,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改革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推进中医专硕与中医规培有机衔接。
第二,深化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完善中医药科技工作体制机制,体现行业管理特点和优势,建立重大需求清单、重点科技问题清单和科技攻关任务清单并动态调整。理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管理机制,深化中医药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局重点实验室和中国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建设,推动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推进提升高水平中医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成果产出。加快构建现代化中药产业体系,以创新优质先进的生产力促进中药产业提升。
第三,深化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破解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难题,提升行业人才吸引力,激发中医药人才干事创业动力活力。深入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坚持“顶天立地”培养人才,坚持“四个面向”造就人才,加快构建领军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基层实用人才梯次衔接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推动强化中医药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方面的用人自主权,畅通人才交流通道。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
从改革带给中医药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定不移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不断深化改革,我们才能在中医药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不断谱写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确保任务执行有力、目标完成到位,推动新时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