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物业区域突发失管,西海岸新区出台应急办法

乐易青岛房产 2024-07-19 07:32:48

为有效解决物业管理区域突发失管问题,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物业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应急物业服务办法。

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人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且业主大会尚未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人进驻服务的,适用应急物业服务范围。

属地镇街应建立辖区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有意向接管应急物业服务的企业自行申报,属地镇街综合考量企业规模、综合实力、信用状况、管理业绩等因素确定入库物业服务人,并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分值进行排名。

原则上,属地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中,入库企业数量不超过10家。物业项目突发失管后,属地镇街可根据排名情况依次排位选择,也可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选择应急物业服务人。

选定应急服务人后,属地镇街应当与应急服务人议定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出突发失管前的服务标准),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公告。原则上,应急物业服务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相应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属地镇街会同社区居委会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应急服务期间,属地镇街应会同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原则上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优先作为后续物业服务的候选单位。

正式物业服务人选定后,应急物业服务自行终止,属地镇街对正式选定的物业服务人进行备案。

应急服务时间结束,仍无法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的,在应急物业服务人愿意继续服务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应急服务期限,但不得超过下一个周期。

应急物业服务人在项目首次应急服务时间结束不再继续服务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属地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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