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禁止打印举报材料已有前科,掩耳盗铃不能杜绝群众上访维权

大顺有说事 2024-05-01 07:50:25

宿迁市的打印店被禁止打印举报材料,违者将重罚2000-5000不等的金额。

这样荒唐的规定发生在法治的今天,让人细思极恐。

在很多人想来,这大概率是口头传达官方管理部门的意思,但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个规定居然是当地警方下发的要求。

这事应该由来已久,不过也许是很多人敢怒不敢言,所以一直没有得以曝光。这次是上海某律所杨律师,因为要宿迁跑一个案子,在一家打印店打印书店是否,刚准备打印,就被店老店呵斥,不允许打印举报材料。

店家给他看了当地警方的下发的文件。这事坐实无疑,任你想这样奇葩的规定不可能由官方出台,但现实就是这么打脸。

这是不是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当地管理部门为了消除上访举报也是费尽了心思,只是这心思用错了地方,不去想着解决百姓的困难和诉求,而是采取掩耳盗铃的方式,以为这样就会减少举报的数量,出于“政绩”需求,不择手段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难道禁止打印举报材料,真的有效果吗?

看来宿迁的管理部门有了路径依赖,禁止打印举报材料行之有效,要不怎么时隔十几年后,还要故伎重演呢。

2014年“泗洪县7名上访户在北京喝农药”事件闹得很大,当时这7名村民因为被强拆,多年来坚持上访举报,但最最终也没什么结果,最后7名村民选择集体喝下农药,以一种悲壮的抗议引起了舆论的关注而震惊全国,最后才得以解决问题。

此后,当地就有了这个禁止打印举报材料的规定。企图在“源头”上掐死上访维权之路,看来还是起了一些效果,此后,宿迁不再有类似的“大事件”。宿迁市对这种做法大概率是引以自豪,形成了路径依赖,将这个规定要求坚持了下来。

禁止打印举报材料,法律依据何在?

地方出台规定,首要的先决条件是不得违反法律精神。

中国法律《印刷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举报材料不属于上述内容范围,也不存在禁止的先决条件。

所以,打印举报材料是合理合法的,禁止打印是违背法律精神的。

禁止打印既是违反法律精神,罚款的依据不成立。

既然禁止打印举报材料并不符合法很精神,当地公安部门对打印店打印举报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就站不住脚。

罚款额度不小,按照打印金额大小来计算的话,这是N倍的罚款 ,可以算是重罚了。

任何罚款都得有法律的依据,仅凭一个地方规定就放开手脚收罚款显然与法律精神相冲突。当然,宿迁市可能罚款事小,更多着力点还是要阻吓打印举报材料的行为,终极目标是减少举报,少给当地政府添“麻烦”。

美丽的宿迁市,近些年来发展非常迅速。项王故里,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素有“华夏文明之脉、江苏文明之根、楚汉文化之魂”之称,亦是当今商界翘楚刘强东的老家,这样的奇葩规定让宿迁蒙受耻辱。当地的管理部门应该及时纠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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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顺有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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