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案件回顾
1999年,西安的一个工程队因为修路要拆迁,在一所破旧的房子里发现了用大袋子包裹着的腊肉,因为肉已经臭了,本来想扔掉的,却不料发现了人的头骨。
警方经过层层查证之后终于找到了凶手,当警方询问凶手残忍碎尸后藏匿的原因的时候,凶手的话让人不寒而栗,“与其说藏匿,不如说是珍藏”。
一、藏在柜子里的腊肉
1999年的4月15日,西安市的警察局街道报案称在一所破旧的房子中发现了一个类似于人类的头骨。
刚到现场的时候,警方就闻到了一股很刺鼻的臭味,紧接着,警方跟随着报案的人来到了一个柜子旁。
只见柜子旁边有一个大麻袋,臭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打开袋子之后,警方也被里面的东西吓了一跳,只见一个骷髅头正面朝上方。
报案的人解释到,自己是施工队的,因为这附近要拆迁,所以就联系了房子的主人,想让他看看这房子里有没有什么贵重物品。
可房子的主人说,自己只是房东,要联系一下租客看人家让不让进去。
但房东一时半会也联系不上租客,为了不耽误工程队的进程,房东只好自作主张打开看看,不过想着这个房子租客已经一年都没有来过了,应该是没有什么贵重物品了。
打开房间之后,果然,里面都没有什么东西,一看就是很长时间没有人住过了,桌子上也积了厚厚的一层灰。
几人在房间里简单的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但当几人走到厨房门口的时候,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经过寻找之后,几人才发现,散发臭味的正是厨房的柜子,柜子打开之后,几人看到了好几个大袋子。
忍着恶臭,他们打开了其中的一个袋子,想要一探究竟,一看,里面是一堆已经坏掉的腊肉,于是想着反正都已经臭了,租客肯定也不要了,就准备将这几袋东西都扔出去。
但在打开最后一个袋子确认的时候,里面赫然出现了一个人类的头骨,这可把在场的人都吓坏了,直接报了警。
随后,警方便将那些碎肉全部都拼凑了出来,但由于年代太久远了,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警方还在柜子里发现了两本结婚证,一些破旧的衣服,还有一个人流手术的单子,经过检查,证明死者的名字叫做陈梅,已经失踪了11年之久了。
警方调出当时的案宗的时候,上面写的是陈梅疑似是跟情人私奔了,至今都没有找到人,难道正是陈梅的情人把她杀死了?
房东表示,这个房子虽然很久都没有居住过了,但房租却是一直都有人交的。
有了这一条线索之后,房东立刻就回家找到了当年的租房合同,但让警方意外的是,租房合同上的名字正是陈梅的丈夫卢文的。
陈梅的尸体为什么会出现在卢文租的房子里?现在唯一的可能就是,当初是卢文杀害了陈梅,因为害怕被别人发现所以才说了谎,称陈梅是跟别人跑了。
因为只有这样,陈梅的父母才会放弃寻找,那么卢文为什么要将自己的妻子杀害呢?而且还残忍的将陈梅的尸体做成腊肉?
二、被“珍藏”的妻子
很快,警方就找到了已经在上海定居的卢文,当卢文看到敲响自己大门的人是警察的时候,眼里闪过了一丝惊讶,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还表示在家里不方便,要和警方出去说。
后来警方将卢文带回了警察局,还没等警方开口,卢文就自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表示,陈梅就是自己杀的,因为他也不打算隐瞒下去了。
虽然杀人的凶手已经找到了,但警方还是非常的不明白,卢文为什么要将自己曾经的结发妻子做成腊肉,连一个全尸都不给她留,两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呢?
如果单纯是为了藏匿尸体,埋起来不比放在家里不容易发现多了?
对此,卢文是这样解释的,“与其说是藏匿,不如说是收藏,因为我真的很爱她。”
卢文和陈梅在上高中的时候就认识了,当时卢文的家庭条件非常的好,所以家里人对他也非常的严格。
他在学校的时候,成绩也是非常不错的,他的父母虽然管他很严格,但却不阻拦他的兴趣爱好。
卢文跟家里人说自己喜欢游泳,于是家里人立即就送他去学,后来他还参加了国家举行的游泳比赛,他也不负众望的拿下了冠军。
因此,卢文的名气也算是一炮打红了,在学校就多出了很多的追求者,其中就包括陈梅。
陈梅当时在学校也是一个风云人物,因为长得好看,性格又好,也是有很多的追求者。
后来卢文就顺理成章的跟陈梅在一起了,但他们的恋爱并没有受到家里人的支持,因为自从两人谈恋爱之后,两人的成绩都是一落千丈,最后更是高考落榜了。
最后在家人的逼迫下,两人被迫分手,但私底下却一直都有来往。
后来卢文复读考上了自己中意的体育学校,陈梅则是直接进了电厂工作。
卢文毕业之后就不顾家里人的阻拦,跟陈梅偷偷办了结婚证,双方的家长觉得管不住了也就算了。
陈梅总共怀过两次孕,第一次是因为两人的一些原因,最终打掉了,第二个孩子是因为陈梅一直都疑心卢文跟别人搞暧昧,不论他怎么解释,陈梅都不相信。
最后为了打击卢文,陈梅再一次把孩子打掉了。
也正是因为这一次,陈梅彻底的激怒了卢文,两人在吵架的时候,卢文失手将陈梅掐死,但为了能永久的保留妻子的尸体,卢文便将尸体肢解后撒上了盐,直接将陈梅做成了腊肉。
最后,卢文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了死刑。
三、故意杀人的惩处
从校园地下恋情,走到最后成为一家人,卢文和陈梅原本也可以幸幸福福的过日子。但是却因为陈梅怀疑自己的丈夫和别人有暧昧关系,又一次打掉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因此在两人发生争吵的时候,卢文竟然将其掐死。
卢文故意非法剥夺陈梅生命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应当根据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其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却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根据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应当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卢文在与妻子的争吵中,因为被陈梅彻底激怒,失去理智之下,一时冲动将其杀死,属于激情杀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中情节较轻的行为。因此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所谓的激情杀人,就是相对于故意杀人行为来说,行凶杀人者并没有事先预谋杀人的行为,也没有杀人的故意,但是在受害者的挑衅、激怒之下情绪失控,从而丧失了理智,将受害者当场杀死的行为。
比如说,这天郑某提前下班回到家,在打开房门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妻子陈某正在和自己的好友王某偷情。见此情景,郑某一下子红了眼,进入了愤怒的激情状态,这时发现了郑某回来的王某,一下子慌了神,想要夺门而逃。
郑某在王某想要逃跑的时候,试图将王某强行拦下,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将王某打死。这就是激情杀人的一种。
但是在本案中,陈梅和卢文的争执并没有达到足以让卢文失去理智的地步,而且卢文在将自己的妻子杀死以后,并没有报警自首,而是将其尸体腌制成腊肉,更是证明了其并非激情杀人,而是故意杀人。
因此,并不能以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量刑标准对其量刑,应当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对卢文依法惩处。
很多人都想知道,将自己孩子打掉的陈梅,是否也违反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女性公民拥有生育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将孩子生下来,还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
不仅如此,我国女性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其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所以陈梅打掉自己孩子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而且作为其丈夫的卢文,也不能因为陈梅打掉了自己的孩子而要求赔偿。但是卢文可以据此提出和女方解除婚姻关系,因为女方的举动损害了男方的生育权。
但是卢文并没有想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好好和陈梅进行商议,反而将其残忍杀害,最终自己也被判处死刑,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四、结语
两个人结婚最重要的就是互相信任,如果婚姻中产生了不和谐的情况,一定要理智的看待,觉得不合适就马上离婚,不要用自己的爱为理由干出一些丧尽天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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