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本报从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获悉,中国铁塔5G基站深圳莲花彩田站点8·1起重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8月1日,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山公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监理单位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劳务单位为中金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劳务单位为佛山粤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吊装单位为深圳市卓越吊装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现场吊装单位为深圳亿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7月31日晚22时30分许,德宝通讯科技公司安全管理组织人员王某等,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监理员陈某,粤通通信公司安装班组李某良、包某辉、彭某仕、梁某生,汽车吊(司机和信号司索工)及运输五段铁塔通信杆的货车到达现场(莲花山公园莲花路天桥附近的公路旁),对作业区域的道路进行封闭后,开始铁塔安装施工作业。
凌晨4时30分许,开始进行塔段1吊装,梁某生通过塔身钢爬梯上到塔段2顶部,先辅助完成塔段1与塔段2的套接,随后爬至塔段1顶部进行解钩操作,解钩完成后通过喊话方式向地面信号司索工梁某龙发出吊车可以起钩收臂的信号,地面信号司索工梁某龙接收到信号后,通过对讲机向吊车司机发出起钩收臂信号。
起钩收臂过程中,位于地面的李某良突然听到梁某生发出呼喊声,抬头发现梁某生正位于塔段1上,塔段1已处于倾斜状态,但还未与塔段2完全分离。几秒钟后塔段1完全脱离塔段2,在空中摇晃几次后,随即与梁某生一同坠落,塔段1垂直坠落在铁塔基础前方,随后倾倒在一旁的设备基础上,梁某生掉落在设备基础旁草丛中。5时10分许,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将梁某生送至医院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梁某生安全意识淡薄,违规高处作业,将塔段1吊钩解除后,未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域,通过地面信号司索工向吊车司机发出起钩收臂的操作指令,起钩收臂过程中,吊装钢丝绳绳圈钩挂住避雷针上向下弯折的仿生树枝,将塔段1从塔段2上拔出,在继续起吊转移过程中,因仿生树枝弯折部位不足以长时间承载塔段1的重量(1286.42kg)而发生断裂,导致梁某生随塔段1一同坠落地面;此外,夜间施工光线昏暗,施工人员无法看清塔顶作业情况。事发点位于公园树林内,且事发时为凌晨4点40分许,现场仅采用两个手提灯及头灯照明,照明条件不良,现场作业人员均反映在塔下地面无法看清塔顶作业情况。
调查组还指出,信号司索工指挥不当、吊车司机操作不当、相关单位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相关单位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相关单位将指定区域通信杆塔设备施工劳务委托由不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等,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规高处作业,对流动式汽车起重机指挥和操作不当造成的一般起重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
本报注意到,浙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予以行政处罚。德宝通讯科技公司派驻到事发项目的项目经理钟某权,建议予以行政处罚,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德宝通讯科技公司派驻到事发项目的安全员王某,建议根据公司规定做出内部处理。
中金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佛山粤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粤通通信公司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通信铁塔安装班组长李某良,深圳市卓越吊装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深圳亿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均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事发现场汽车吊司机、亿通机械公司人员陈某甲,事发现场信号司索工、亿通机械公司人员梁某龙,均建议根据公司规定做出内部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陈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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