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俗成的道德标准,让我们潜意识里有了对女人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美的遐想,有了女人似皎洁、清凉月亮般美的喜欢。
因为这样的美,就有了男人阳光般热情的相呼应,就有了一个被动、一个主动的天作和谐。
可是,也或许是天性的平等要求,也或许是情感欲望的躁动。你有、我也要有,你可以、我也要可以。
无法满足月亮般柔美的女人也要像男人一样,有着太阳一样的率真和直接,也要不遮不掩地晒自己的情感欲望。
这或许是可以满足男人色的欲望吧!
只要不是属于自己的心爱女人,只要是同自己无亲无故的女人,掀起那块遮羞布岂不是一种福利。
这就如原本压在心底偷窥的欲望得到无底线的满足一样。
因为女人要抛却女人天赋的味道,要得到属于男人特点的自由。
男人在日常生活中光膀子,女人也要扯掉那一缕让男人因遐想而喜欢的遮羞布,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庭广众之中光着膀子。
其实,女人这么做,男人既可饱眼福,又可省却相关执法机构制裁流氓猥亵的麻烦。
除了自己心爱的女人,除了自己的亲人,没什么好痛苦,没什么好难过的。
这样遮遮掩掩的遮羞布,既有着身体上的那一缕三寸,也有着情感里的三言两语。
有些话是可以在公众面前直白的,有些话却只能躲着、藏着说给特别的某一个人,或者只能说给自己听的。
倘若掀起了那块布,在好奇心驱使之下,肯定是很吸睛的。
肯定是围观者众的,就像世俗里各种各样的人,怀着各种各样的心情围观一个突然裸体的女人一样。
当然,敢这么做的人真的很需要勇气,就像一个习惯了内向生活的人要改变这样的生活状态一样。
倘若不是内心足够强大,倘若不是有着强大的动力,那肯定是做不到的。
无论是掀起身体上的那块布,还是语言思想上的那块布,都可以定义为非凡的勇敢。
但是行为上的勇敢未必就一定代表对,未必就一定是正确的。
语言也好、诗也罢,或许都像生活里其它琐碎一样,有些可以直白,有些必须委婉,有些不可以让无关的公众知晓。
是尊重俗成的习惯,还是改天换地,不拘不束地随心所欲,还真的不好说。
要不要掀起那块遮羞布就像是法律的完善一样,部分人的喜欢不能决定所有人的感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