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法院|“硬气”拒执人拘留所门口把钱还

法鼎开鉴 2024-06-12 17:53:37

“法官,别拘留我,我现在还钱。”在岳普湖县拘留所门前,被执行人刘某急忙向执行干警表示自己愿意还钱,请求法官别拘留他。

2023年7月6日,岳普湖某公司与刘某因合同纠纷,将其诉至法院,法院经过调解后,调解书确定由刘某向岳普湖县某公司支付欠款428900元,违约金66200元,案件受理费3656元,保全保险费820元,保全费2524元,合计502100元。调解生效后,刘某支付一部分欠款后,一直拖延支付剩余欠款,岳普湖县某公司遂向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在收到法律文书后,仍旧以经济困难为由拖延支付。6月7日下午,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刘某传唤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刘某摆出一副“无所谓”的姿态,拒不与法院配合执行,大有“死扛到底”的势头,执行干警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各项手续办理完后,在将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拘留所门口时,刘某一下子慌了,急急忙忙掏出电话让朋友和家人凑钱,最终被执行人刘某的儿子将案款支付至法院执行账户,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无独有偶,与刘某同样境遇的玉某,明明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看守所“住”了几晚后,积极联系家属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提前结束了看守所的生活,重获自由。

法律并非儿戏,对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令制度、恶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重拳出击,决不手软,用足用实强制执行措施,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据了解,今年以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实施各类强制措施,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0人次、发布限高令41人次、司法拘留11人,执行到位2141.72万元,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张雅倩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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