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贺红玉,嫁给丈夫6年,儿子如今已有5岁,几个月前,丈夫突然去世,留下一笔30万的赔偿款给儿子。
没想到,这笔钱转眼就被公婆存到了大姑姐的名下,贺红玉不满,大姑姐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好心好意帮忙保管,等孩子18岁再给他。
所有人也都支持大姑姐,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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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26岁的贺红玉,经人介绍嫁给了28岁的丈夫叶康,次年生下可爱的儿子。一家三口原本生活幸福,直到几个月前,贺红玉正在家里做饭,突然接到叶康的同事打来的电话说:叶康出事了。
贺红玉吓坏了,急忙叫上公婆一起赶到医院,结果还是晚了,才34岁的叶康突发脑溢血去世。
一家人伤心地处理完后事才得知:叶康生前购买过一份意外宝险,因此拿到了一笔30万的赔偿款。
叶家父母当众承诺:孙子还小,我们老两口还年轻,能自己挣钱,所以,这30万我们一分都不要,全留给5岁的孙子。
听到两位老人的话,贺红玉也感动地表态:这是孩子爸爸用命换来的钱,我也不要一分,全留给孩子读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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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还小,没办法自己保管,于是,双方计划:先把这笔钱存到叶家父亲的名下,以后需要用钱再做打算。当时,两位老人对贺红玉还是很热情的,没想到,仅仅才过去了几个月,两位老人就变了脸色。
不仅对贺红玉很冷淡,家里有什么事,不管大小,两位老人都不让她插手,反而让早已出嫁的大女儿叶丽来管。
并且,贺红玉还意外发现:这笔30万的赔偿款,在没有跟她商量的情况下,全部转到了叶丽的名下。
这让贺红玉十分不满,要求叶丽把这笔钱拿出来,自己来保管,毕竟自己是孩子的母亲,有权利保管这笔钱。
可是,叶丽却冷漠地拒绝说:我没有别的想法,只是好心帮你们保管这笔钱,以后孩子18岁了再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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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自己并没有别的想法,也为了让贺红玉放心,叶丽还当着贺红玉的面,把存折交给了叶家父亲。贺红玉还是很担心,因为,孩子现在才5岁,才过了几个月,叶家父母就私自把钱转给了叶丽,再等13年后又会怎么样?谁也说不准。
所以,贺红玉坚持要自己来保管这笔钱,可两位老人无论如何也不答应,双方因此产生了争执。
没办法,贺红玉只好无奈地找到了电视台求助:希望大家能帮忙把钱拿回来,只有在自己手里,自己才会放心。
丈夫去世,孩子还小,妻子有权利保管赔偿款,为什么叶家不愿意呢?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大家陪着贺红玉来到了叶丽家。
开门的正是叶丽的丈夫,他一看到贺红玉就满脸不耐烦地大喊:你有完没完,又来我家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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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红玉委屈地表示:你们把钱还给我吧,那笔钱是我丈夫用命换来的,要留给我儿子的…话还没说完,叶丽的丈夫就冷冷地打断说:凭什么是留给你儿子一个人的?父母以后年龄大了,难道不需要用钱吗?
正在这时,叶丽也闻讯赶回家,一看到贺红玉,她也是不耐烦地吼道:为了那么点钱,天天闹得我们不得安宁。
随后,叶丽又告诉大家:这30万的存折,我已经拿给我父亲了,你们有什么问题,去找我父亲吧。
贺红玉仍然不肯离开,坚持要把钱拿到手才放心。两人又吵了起来。
叶丽突然不耐烦地说了一句:钱放在我们这,我们不会用一分,不可能让你拿回去,你什么事都听你母亲的,你母亲又爱财如命,我们才不放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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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叶丽犹豫了下,向大家讲述了背后的隐情。原来,一开始贺红玉答应把钱交给叶家保管,是贺红玉的母亲从中挑唆说:钱只有放在自己身上才安全。
贺红玉就是回了娘家,听了父母的挑唆,才三番五次来大吵大闹,非要把钱拿到自己手里的。
而叶家人对贺红玉也不放心,因为:贺红玉嫁过来6年,从来没有上过班,喜欢打牌,不仅把丈夫的积蓄花完了,还曾在外面欠下了16万的债务。
是丈夫叶康辛辛苦苦挣钱,帮贺红玉把债务还清了,同时,也让叶家人觉得:贺红玉不会过日子,也不适合管钱。
所以,作为大姑姐的叶丽,明确表示:这笔钱我要帮忙保管,哪怕被大家误解说我别有用心,我也不会把钱交给贺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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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家老父亲也不满地告诉大家:叶康出事那天,状态一直都挺好。是叶康的同事悄悄透露:那天,叶康原本好好的,就是接完岳母娘打来的一个电话后,情绪很激动,半个小时后突发脑溢血,被送进了医院。
当时一起工作的几个同事,他们都看到了,可以作证。
自从得知这个消息后,叶家父母觉得儿子的去世,跟贺家母亲脱不了关系,才开始对贺红玉冷淡了很多。
如今,事已至此,叶家也不想再过多追究,只想把这笔钱留给孙子一个人。
毕竟贺红玉才32岁,还年轻,肯定还会再结婚生子,如果把钱交给她保管,说不定这钱会被挥霍一空,用不到孩子身上。
而贺红玉也同样担心:钱交给贺家保管,万一被贺家的人悄悄给用了,那有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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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不信任,调解陷入了僵持。这时,叶康的舅妈赶了过来,她坦然地告诉大家:叶康的这份宝险,就是我介绍给他买的,当时并没有填写指定的受益人。
也就是说,受益人并没有指定说是叶康的儿子,也可以是贺红玉,或者叶家父母…
于是,舅妈提议:为了减少双方的矛盾,可以把这笔30万的赔偿款,继续投宝险,受益人指定为孩子一个人。
考虑过后,贺红玉和叶家父母都同意了,只有叶丽提出了反对的意见:父母以后老了,病了,也可以用这笔钱。
双方又开始争吵,还闹到了村委会,在村委会的劝说下,双方达成统一:
这笔钱全部留给孩子用,暂时由叶家老父亲来保管,如果贺红玉带孩子需要用钱,经过双方的同意后,可以取给她。
签下协议后,贺红玉这才终于放了心。
结语:
这笔30万的赔偿款,无论是孩子,两位老人,或者贺红玉,她们都有权利保管,也应该分得。只不过,贺红玉和两位老人都主动放弃,全部留给孩子。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大姑姐叶丽,她一边口口声声说是好心保管,等孩子18岁再给孩子,一边又拒绝指定给孩子一个人,要给两位老人养老用。从这里就能看出,叶丽还是有一些私心的,可是,不管她怎么想,作为已经出嫁的女儿,她都没权来保管这笔钱,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