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核心:2.23亿罚单背后的价格操纵链
2025年3月2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重大反垄断案件处罚决定:
涉案主体: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成都汇信医药三家药企
违法事实:2024年4月立案调查发现,三家企业合谋将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价格推高11-21倍,并划分公立/民营医院市场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3亿元,其中上海医药系企业罚没1.66亿元;三名自然人各被罚50万元
对比上海医药历史处罚记录:
2023年12月曾因垄断被罚4.62亿元
此次涉案药品所属企业上海信谊金朱药业,占据该药品市场69%份额
价格操纵体系
阶梯式涨价:通过控制原料药供应,将1ml:0.5mg规格药品单价从集采前128元推高至2700元,涨幅达21倍
市场分割协议:约定上海信谊主攻华东地区公立医院,润弘制药负责中西部民营医院,成都汇信专攻西南基层医疗机构
反侦察措施
使用非正式沟通渠道达成协议,规避书面证据
通过经销商多层转售掩盖真实出厂价
法律适用创新
依据2022年修订《反垄断法》第56条,首次对参与垄断协议的自然人追责
对主导企业按上年度销售额10%顶格处罚(约1.2亿元),体现“宽严相济”原则
量刑考量维度
处罚要素
上海信谊联合
河南润弘制药
罚款基数
上年度销售额10%
上年度销售额8%
宽大处理理由
主动提交关键证
配合调查态度良好
药品市场剧变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纳入第十批集采后,价格暴跌94%至7.5元/支
超10家药企加速仿制药申报,市场竞争格局重塑
企业合规压力
上海医药股价单日下跌3.2%,市值蒸发27亿元
医药行业合规培训需求激增,某律所反垄断咨询业务量月增150%
结语这场创下“个人责任追究第一案”的2.23亿罚单,标志着中国反垄断监管进入精准化、立体化新阶段。当药价操纵从“企业行为”升级为“个人刑责”,既释放出“民生领域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也为全球反垄断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正如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所言:“让每一支注射液的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就是对生命健康权的基本尊重。”